渭南纪检监察信息
第62期
中共渭南市纪委办公室 2015年11月9日
潼关县纪委深化“三转”
不断提升基层纪检组织纪律审查工作水平
今年以来,潼关县纪委以狠抓基层纪检组织纪律审查工作水平为推手,通过创新机制和方法,切实推动基层纪检组织“三转”工作落实。截至目前,全县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自办案件1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8人。
建立查办案件协作区,整合办案力量。全县建立并推行查办案件协作区制度,按照“就近组合、优势互补、加强协调、有利工作”原则,将全县6个镇划分为两个查办案件协作区,101个县直单位划分为六个办案协作区。县纪委每名常委包联1个协作区,负责对该协作区内纪律审查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并通过年初部署、季度通报、日常检查、年中督办、年底考核等配套措施,确保协作区查案规范化。协作区成立以来,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案件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比如,潼关县城关镇临华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副主任李康利,违反八项规定违规对外承包土地、借机敛财,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实行工作定期报告制,增强办案成效。每周各基层纪检组织负责人须向县纪委包联领导汇报该单位纪律审查工作开展情况。对连续两周零报告的,由县纪委包联常委对纪检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连续四周零报告的,由县纪委分管案件的副书记对纪检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未发现问题线索、未完成自办案件的,严格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纪检组织负责人责任。同时,县纪委定期召开纪律审查工作调度会,加强对问题线索的研判指导,筛选可能成案的线索。对基层纪检组织受理的问题线索单一、易办易结的,由其自行调查;对在办案中如需财政、审计、农经、物价等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的,可提请县纪委帮助协调;对反映问题广、案情复杂、涉案人员多的,县纪委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由县纪委包联常委牵头,联系室负责督促指导,抽调协作区干部参与交叉办案,解决基层纪委人员不足、手段不强、环境不优问题。
加强业务培训指导,提升办案能力。针对基层纪检组织人员流动快、办案经验不足、办案质量不高的情况,县纪委组织全县1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为期2天的集中培训,系统学习纪检监察干部须掌握的纪律审查工作纪律、办案安全、办案流程、谈话技巧、案件审理等内容。坚持实行县纪委常委和室主任定点联系基层纪检组织制度。每名常委、每个室联系1个镇和8-10个部门,每两月到负责部门进行指导、检查、督促纪律审查工作不少于一次,负责对纪律审查中证据收集、办案程序、定性量纪等方面的业务一对一进行分类指导,协助包联单位履行监督责任,切实提高纪律审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据潼关县纪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