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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纪检监察信息第14期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23 00:00

 

 

渭南纪检监察信息

 

14

 

中共渭南市纪委办公室             2016527


 

渭南市加强镇(办)纪检监察

组织建设出实招

 

近日,渭南市出台《关于加强镇(办)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对镇(办)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进行了规范,着力提升镇(办)纪检监察组织的工作水平和履职能力。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规范任免程序。要求在镇(街道)设立纪委(纪工委)书记的基础上,增设副书记1名。县(市、区)监察局向镇政府(办事处)派出监察室,与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合署办公,设监察室主任1名,由纪委副书记兼任,按副科级纪检监察员配备。镇(办)有35名干部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县级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为主,监察室主任的任免,在征得县监察局的同意后,按规定程序任免。

二是明确工作重点,强化自身监督。镇(办)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职责是协助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和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工作重点。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每年向县级纪委常委会述职述廉,接受评议。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镇(办)纪检监察组织履职情况的经常性检查,促进镇(办)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履行职责。

三是严格教育培训,落实保障机制。新任镇(办)纪检监察干部在任职后必须接受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镇(办)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采取抽调办案、遴选挂职等方式,安排镇(办)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学习或挂职锻炼。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必要的办公办案设备,有基本的交通保障,所需工作经费列入镇级年度财政预算,单独列支,由县、镇两级财政予以保障。同时,严格落实镇(办)纪检监察干部享受规定的办案人员补贴。

(据市纪委干部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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