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纪检监察信息
第28期
中共渭南市纪委办公室 2016年8月15日
大荔县纪委多措并举强化执纪审理工作
今年以来,大荔县纪委积极创新工作方式,严把案件审理质量关,共审理各类案件54件,给予纪律处分60人,及时纠正了2起处分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强化执纪审理工作。
一是搭建执行工作平台。搭建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平台,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研究工作措施,解决存在问题,进一步畅通信息交流、反馈渠道,确保处分决定快速、有效执行到位。
二是严把处分送达关口。安排专人及时将处分决定送达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对于和职务、工资、考核等有关的处分决定,同时送达组织人事部门,要求组织人事部门在收到处分决定书后,在7个工作日内将处分决定书归入受处分人员的人事档案,并填写《入档回执》,于15日内向发出处分决定书的部门反馈。
三是落实跟踪监督检查。定期对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重点进行“两查”:一查组织人事档案、工资报酬、受奖和晋升情况,检查处分决定是否在规定时间和范围内宣布并归入个人档案,受处分人员工资是否按规定调整,有无在受处分期间违规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等情况;二查处分后期和整改工作情况,检查是否办理了恢复党员权利和按期解除行政处分有关手续,建议事项是否得到有效落实。如,羌白镇西营村党支部书记程永牟因违反群众工作纪律,被该镇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后经县纪委协审阅卷,指出该处分过轻,最终给予其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段家镇原党委干事刘建斌因工作严重渎职,县纪委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按照相关规定应对其职务做出调整,但该镇并未做出调整,经县纪委回访检查,责令该镇立即整改落实,按规定对刘建斌职务做出调整。
(据大荔县纪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