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纪检监察信息
第29期
中共渭南市纪委办公室 2016年8月15日
合阳县严管驻村“第一书记”
助力精准扶贫工作
今年以来,合阳县纪委加大对驻村“第一书记”的监督管理,推动驻村“第一书记”精准扶贫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严明纪律,明确工作职责。要求驻村“第一书记”务必牢固树立为群众服务意识,严格执行驻村“第一书记”有关工作制度和纪律,坚持工作在村、生活在村,不仅要身到农村,还需心到基层。扎实做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精准扶贫等工作,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扑下身子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树立了驻坊镇乾落村“第一书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韩锁昌、驻新池镇新池村“第一书记”县检察院干部许宝文、驻甘井镇龙泉村“第一书记”县住建局干部李鹏等先进典型,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全县精准扶贫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夯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要求各镇(街道)党委切实加强驻村“第一书记”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随时掌握驻村“第一书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强化对驻村“第一书记”在岗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周至少检查两次。8月份,县纪委、县委作风办集中一个月时间对驻村“第一书记”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不打招呼对9个镇(街道)51名驻村“第一书记”在岗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对27名坚守岗位的驻村“第一书记”通报表扬,对14名不在岗人员通报批评,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
三是严肃问责,加大追究力度。制定了《合阳县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夯实镇(街道)纪委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对驻村“第一书记”的监督责任。对在省、市、县各级检查时发现驻村“第一书记”工作漂浮、不在岗的,按照驻村“第一书记”管理办法,严肃追责问责,连续三次检查不在岗或工作开展不力的,要求派驻单位调整驻村“第一书记”。县纪委不定期对驻村“第一书记”在岗情况和镇(街道)纪委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对弄虚作假、不认真履职、不如实上报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据合阳县纪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