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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纪检监察信息第42期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27 00:00

 

渭南纪检监察信息

 

42

 

中共渭南市纪委办公室              2016118



  

合阳县成立县委巡察工作机构

推动巡视监督向基层延伸


近日,合阳县成立县委巡察工作机构,将监督触角延伸到最基层,不断加强党内监督,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

一是成立巡察工作机构。按照省、市开展巡察工作要求,成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县委组织部长担任,成员由县监察局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等组成。负责全县巡察工作,并接受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领导,向县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是配强巡察工作力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办设在县纪委,属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为县委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5名,其中行政编2名,事业编制3名,设主任、副主任各1名。巡察办工作人员从全县范围内遴选政治素质硬、业务能力强、熟悉纪检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担任,负责巡察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组织指导、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等工作。

三是明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的对象和范围为县委、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党委(党组)、人民团体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人大主席;县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县委确定需要巡察的其他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点对被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利剑的功效,推动从严治党责任在基层落地生根。                                                      (据合阳县纪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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