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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纪检监察信息第52期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09 00:00

 

渭南纪检监察信息

 

52

 

中共渭南市纪委办公室              2016129


 

    韩城市纪委出台《项目建设责任追究暂行规定》

    临渭区纪委编制发放《党员守纪讲规微读本》

    澄城县组织开展村级干部述责述廉评议现场会

 

韩城市纪委出台《项目建设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近期,韩城市纪委监察局结合该市实际,研究制定出台《项目建设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对严查项目建设过程中违纪违规问题提出明确要求。《规定》列出了应当追究责任的6种情形,规定了责任追究的方式和程序,区分了不同责任追究方式的实施主体,提出建立监督检查和备案等制度,确保责任追究落到实处。《规定》要求对符合责任追究情形、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除追究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外,还要追究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对性质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在全市予以通报曝光,对涉嫌违法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据韩城市纪委信息)

 

临渭区纪委编制发放《党员守纪讲规微读本》。近日,临渭区纪委编制《党员守纪讲规微读本》,以“口袋书”的形式配发全区4000余名机关党员干部手中,教育提醒广大党员时刻牢记身份,随时对照党纪党规检视自身言行。《微读本》根据最新党内法规条例,整理归纳出8条准则、100条禁令和70条红线,简洁明了地告诫党员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以及什么必须做。同时,区纪委还配套编印了《最新党内法规汇编》,供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在全区掀起了学习党纪党规热潮。

(据临渭区纪委信息)

 

澄城县组织开展村级干部述责述廉评议现场会今年以来,澄城县纪委狠抓村级党风廉洁建设,制定《村级干部“述责述廉评议”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各村干部重点围绕个人学习、廉洁自律以及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难点问题等工作进行述责述廉,明确各镇(办)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述责述廉工作,辖区内所属村(社区)每三年轮流一次。县纪委将村级述责述廉评议工作作为镇(街道)年度党风廉洁建设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工作开展不力、思想重视不够的镇(街道)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约谈,确保村级“双述双评”制度取得实效。截止目前,已组织韦庄镇3个村的8名村干部进行述责述廉,并现场接受评议。评定优秀等次6人,良好等次2人,反馈意见建议7条。

(据澄城县纪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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