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纪检监察信息
第54期
中共渭南市纪委办公室 2016年12月12日
渭南市积极发挥容错纠错机制作用
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今年以来,渭南市积极贯彻落实省委“三项机制”,细化容错纠错情形,努力营造改革创新、敢于担当、积极履职的良好氛围。截止目前,共对全市28名党政干部进行容错,免于党政纪处分25人,从轻减轻处分3人。
一是强化教育宣传。省委“三项机制”出台后,我市迅速组织学习研讨,把学习“三项机制”精神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专题讨论、撰写心得体会、组织知识测试、编印发放《“三项机制”应知应会手册》资料等方式,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学深悟透、吃准弄懂精神实质。依托渭南政府网、西岳清风网和《渭南日报》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容错纠错机制的重要意义、实施情形和相关案例等,不断提高制度知晓率,在全市营造积极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是细化实施办法。结合渭南实际,制定出台《渭南市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将容错认定程序细化为六个步骤,明确了容错认定时限,同时规定在单位和个人未申请容错的情况下,调查组如果发现有符合容错条件的,也可以提出容错建议。富平县将容错纠错机制的适用范围扩大至农村党员干部,明确农村党员干部适用容错纠错的具体情形。市招商局结合业务需求,根据招商引资过程中容易出现的各类失误和偏差情形,着重细化容错纠错情形。
三是积极实践运用。将容错机制充分运用到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扶贫攻坚等重要工作中,鼓励先试先行、探索创新。同时,为避免出现重大失误和损失,注重运用好纠错机制这个“控制阀”,努力做既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又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如,某区政府在未与群众签订拆迁安置协议的情况下,便对其房屋进行了强制拆除,引发群众多次上访。经调查认为该区政府强制拆除群众房屋的行为,是为了保证重点工程如期进行,可以适用容错机制,从轻处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责令依法妥善处理该问题,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警示训诫。富平县某村实施电网改造时,因为村级经济困难,村支书王某召集村组干部开会讨论,决定向村民筹集部分资金。王某在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情况下向群众筹集资金,加重了群众负担,但考虑其出发点是为了村级发展和为村民办好事,其结果也确实解决了本村村民用电难问题,村民大多也愿意出资,并且未给自己谋取任何私利,决定对其进行容错,给予王某诫勉谈话。
(据渭南市纪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