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合阳县纪委监委严格“三个坚持”,严把申请、核实、认定等程序,准确把握容错纠错工作的度,坚决做到能容则容,不能容的坚决不容,确保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坚持把容错纠错与问题线索处置相结合,确保容错案例不遗失。为切实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确保容错纠错不遗失,合阳县纪委监委建立问题线索集中研判制度,对情节轻微、不需给予纪律处分的或因推动工作、大胆探索而存在失误和偏差的党员干部,坚持约谈提醒方式,及时纠正错误。对已经讲清楚但仍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督促其限期整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及时跟踪督办。
坚持把容错纠错与纪律审查工作相结合,明确容错认定流程。合阳县纪委监委在纪律审查过程中,明确规定案件容错认定流程,在广泛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的基础上,充分听取单位或个人申请意见,形成专题调查报告,健全纠错改正机制。通过抓早抓小,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及时进行问题整改,取得了通过纪律审查监督纠正错误的明显效果。
坚持把容错纠错与案件审理工作相结合,营造宽松工作环境。近年来,合阳县纪委监委突出容错纠错,进一步健全完善案件协审制度,对案情复杂的或者因干部推动工作、改革创新而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把客观与主观、为公与为私、无意与故意、失误与失职、敢为与乱为区分开来,既坚持严格执纪,又做到宽严相济、对症下药,既为有问题的干部提供了“幡然醒悟”的机会,又为实干者营造了宽松的工作环境。
针对在运用容错纠错机制方面思路还不够开阔、工作还不够主动,在研判是否启用容错机制时谨慎有余、顾虑太多的问题,下一步,合阳县纪委监委将以中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为着力点,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的精神要义,以界定容错对象“看程度、看动机、看条件、看程序、看政策、看后果”六看为准绳,坚持挺纪在前、实事求是、抓早抓小等原则,确保容错纠错工作落实落细、精准审慎规范有效。(合阳县纪委监委 党永红 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