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渭区人民街道曙光村村委会委员李林工作不严不实问题。2023年2月中旬至5月15日,李林在负责曙光村“双替代”补贴发放纠错工作期间,工作懈怠,不细不实,未认真贯彻落实纠错工作要求,导致向11户群众重复发放了“双替代”补贴,共涉及金额26800元。2023年9月,李林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合阳县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李伟收受他人钱财问题。2023年元月至4月,李伟在自然资源执法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3次收受他人钱财共11000元,为他人在非法采砂中谋取私利,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8月,李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免去综合执法大队二中队中队长职务。
3.蒲城县职教中心党总支副书记赵新文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问题。2019年至2022年,赵新文在负责分配、管理办公用房工作中,未严格执行办公用房管理规定,致使县职教中心超标准配备并使用办公用房共计36.61㎡,存在问题已立行立改。2022年12月,赵新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白水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居保股股长惠红侠收受礼金的问题。2020年至2022年,惠红侠在担任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稽核股股长期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2000元,2023年8月,惠红侠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5.澄城县城关街道卫生院医务科、中医科科长杨伟违规送礼品礼金、占用公物问题。2021年6月,城关街道卫生院医务科、中医科科长杨伟向他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违规占用公物,违反廉洁纪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之规定,2023年2月21日经县卫健局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杨伟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6.华阴市罗敷镇金岩村党总支副书记董印虎违规收受好处费问题。2023年5月经审查调查发现,时任金岩村村主任董印虎于2012年12月,未经两委会商议,私自以村委会名义将工程委托他人,先后三次收受好处费,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6月,董印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