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办围绕政治巡察的定位要求,持续加强专职巡察联络员的履职能力建设,有效发挥在保障巡察组高效顺畅运转中的重要作用。
强化学习培训,全面锤炼能力。针对联络员政治要强,站位要高的要求,不断加强巡视巡察政治理论素养的培养,经常性组织理论学习和业务能力培训,集体学习《党章》《巡视工作条例》《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省市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使每位联络员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形势。每年组织两次巡察干部培训班,每轮巡察前举办业务培训,通过联络员交流心得与体会,学习巡视巡察做法,全面提升了联络员驾驭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夯实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作用。每轮被巡单位确定后,要求联络员第一时间制定组内巡察工作方案,做好与被巡察单位的工作对接,及时沟通协调巡察准备事宜。巡察期间,协调推进工作步骤和时间跟进,掌握巡察组成员思想动态和工作进展,全程做好综合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同步关注被巡单位的动态和信息,与被巡单位全方位沟通衔接,确保巡察工作顺利进行。当好与巡察办的桥梁纽带,做好组内上传下达,及时推动落实组内各项工作,营造干事创业的组内环境。
激发担当精神,铸就忠诚信念。联络员在巡察组承担着协调各方、承上启下的作用,联络工作关系着巡察组工作的质量。始终要求联络员把政治强、业务精作为基本素养,在日常工作和巡察期间,发挥专职巡察干部学在前、谋在前、冲在前的表率作用。强化忠诚品质的养成,时刻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维护好巡察组的形象和权威,协助组长、副组长抓好各项工作,团结和协调组内成员,凝聚工作合力,放手开展工作。不断提高联络员的政治站位,严格按照党内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权限,依纪依规开展巡察工作,严格做到巡察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常澜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