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县纪委监委召开全县清廉大荔建设暨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潘宏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全市清廉建设部署推进会、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会议精神,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交流发言。总结通报2023年工作,部署2024年任务,并对第一批清廉大荔建设示范点进行了授牌。
会议指出,推进清廉大荔建设、开展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中省市纪委安排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深化省委“三个年”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各部门单位要迅速将此次会议精神传达至本单位本系统全体党员干部。牵头部门要夯实整治主责,配合单位要主动对接、全力协作。要强化责任担当,主动认领任务,精心谋划、狠抓落实,将清廉建设、专项整治与作风建设深度融合,与业务工作统筹推进。各清廉单元要注重结合融合,互促共进,打造更多标志性成果。专项整治工作要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锤炼干部作风、提升干部能力的重要抓手,切实督促本系统本部门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聚动能。
会议强调,清廉建设和专项整治是系统工程、长期任务,各部门要紧扣职能职责和目标任务,善作善成、久久为功,高质高效推动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紧盯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强化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严肃查处、绝不手软,对重点问题线索深挖彻查,督促推动职能部门以案促改、堵漏建制,以有力有效的监督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用“清”和“廉”护航大荔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对标对表任务要求,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要牢固树立担当作为意识,提升斗争意志,不断强化跟踪督办力度,全力以赴推动案件查办提质增效。要把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同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深化“三个年”活动、县委“七个专项工作”和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不断在强化政治监督、做细日常监督、深化专项整治、做实清廉建设等方面持续用力作为,为奋力谱写大荔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大荔县纪委监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