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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渭南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西岳清风网 发布时间:2023-09-08 08:56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10日至6月1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年7月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站位强组织。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党耀升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主持召开5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同时,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在深刻剖析根源、认清问题实质的基础上,撰写和完善检视剖析材料,逐项逐条对照检查,找出病灶症结,深挖思想根源,确保整改措施切实可行。

(二)细化责任严部署。紧紧围绕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建议,制定《中共渭南市民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推进会,明确责任科室和时限要求,坚持问题原因查找不准确、不透彻的不放过,整改责任不明确、不落实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切实际、没有力度的不放过,整改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不放过,以“当下改”促进“长久立”,确保整改工作快速推进。

(三)挂图销号抓整改。加强与巡察组联系沟通,主动认领问题,全盘接收,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思路,建立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和动态管理,督促责任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倒计时推进,推动工作流程规范化、创新做法制度化、成熟经验机制化,确保反馈意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健全完善30余项工作制度,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针对性不强、实效性不够的问题。健全完善局党组“第一议题”制度和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会议37次“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中省市重点工作决策部署,理论学习中心组9次进行集体学习研讨,党组成员、县处级领导干部交流发言20余人次,举办“青年学习汇”授课3次。

2.关于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汇报和个人述责述廉报告的问题。健全了《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意识形态领域重点管控问题清单》,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汇报和个人述责述廉报告,并落实党组书记抓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责任,确定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1次向市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今后,严格把关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计划落实到位。

3.关于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规定还有差距的问题。2022年9月印发了《渭南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豁免政策进行了明确。

4.关于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还不严格的问题。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市民政局重要紧急信息报送工作机制,印发了《关于加强重要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落实重要紧急信息报送的责任,明确重要紧急信息的范围内容,加强重要紧急信息前置研判预警,把握重要信息报送时间要求,规范重要信息报送基本程序,严明重要信息报送责任人,健全重要信息报送奖惩机制。

5.关于对出台《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沟通协调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印发了《渭南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规范机关办文程序的通知》,明确进一步提高公文处理质量和效率,及时落实中、省、市重要政策文件,制定贯彻意见措施。

6.关于2022年度未召开养老服务联席会议的问题。已于2022年11月22日由市政府副市长张开召集成员单位,召开2022年度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并带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深入渭南市景华医养院、高新区刘氏老年公寓调研督导疫情防控和冬季安全工作。

7.关于推进“十项重点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对“十项重点工作”实行周报告、月调度、季考评机制,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夯实相关部门和单位责任,落细落实重点工作任务,确保高标准完成年度任务。渭南市民政局荣获“全国救助工作先进单位”,省民政厅2022年度综合评估“优秀”,全省“五社联动”试点“优秀”单位,养老服务经验做法被中央政研室《学习与研究》刊发推广。

8.关于推进市养老服务示范中心项目、第二福利院挂牌缓慢的问题。渭南市养老服务示范中心项目的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已划拨至市时村救助安置农场,项目已完成了设计招标、场区清表,地勘、文堪等工作,最新土地不动产登记证办理完成。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已送华州区规划审批部门,工程规划等相关证件正在抓紧办理中。渭南市时村救助安置农场加挂“渭南市第二社会福利院”事项已积极与市委编办联系,按要求完成了申请上报工作,下一步拟报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

9.关于社区治理成效与新时代发展要求仍显滞后的问题。积极组织实施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补充社区工作人员力量,2022年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225名,我市在岗城市社区工作者为2950人,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拥有城市社区工作者12.77人,已达到省民政厅“优”等级指标。同时,社区工作者配备标准为每万城镇常住人口不少于18人,还需要在加强招聘力度和抽借社区干部工作上从严把关,切实解决人员力量不足问题;建立落实社区正职、副职、工作人员“三岗十八级”的岗位等级序列薪酬体系,注重从社区专职工作者中培养社区“两委”后备力量,激发社区工作者的干事热情;将社区办公用房建设情况列为市对县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指标,统筹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积极争取省级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市民政局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检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难题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加大协调力度,争取资金多向支付,不能对县(市、区)“一考了之”,着力推动改善城乡社区服务管理水平,提升社区治理能力。

10.关于局机关家属院社区综合治理示范引领作用缺失的问题。已确定由市老年服务中心大楼物业延伸服务,代管局机关家属院物业,并在前期家属院已成立物管会的基础上,推动家属院成立了业主委员会,逐步规范小区走社会化物业管理模式。

11.关于未研究制定民政 “十四五”专项规划的问题。已对接市老龄委印发《渭南市“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渭老龄委发〔2022〕2号),明确“十四五”期间养老服务主要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及具体发展指标。已制定出台《渭南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制定《渭南市“十四五”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和《渭南市“十四五”儿童福利与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发展规划》。

12.关于公办养老机构、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供需矛盾突出、分布不均衡、难以正常运行等问题。印发了《渭南市农村互助幸福院2022年提升改造计划》《关于建立〈渭南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试行)〉制度的实施意见》,在全省首家建立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试行)制度,联合市卫健委开展创建医养结合服务示范中心、创建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活动,推广临渭区“党建+幸福院+慈善家园”工作机制,为农村互助幸福院筹集改造提升和运营补助资金;指导各县(市、区)培育打造临渭区东秀星、杜桥医养中心、韩城市金色夕阳康养中心和富平县康馨颐养中心等26家专业服务能力强、综合效益明显、可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品牌;有序探索试点“时间银行”“家庭嵌入式养老床位”等创新模式,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开展全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中心和养老服务站建设情况摸底,研究拨付专项资金1440万元,支持城市社区日间照料机构建设,2022年新建和提升改造社区日间照料机构44个。

13.关于推进全市殡葬改革较为缓慢的问题。澄城县、潼关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已列入十四五规划,潼关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前期的土地手续已完成,已向省民政厅申请了以奖代补资金,澄城县正在加快协调公益性公墓的土地手续。对建成未运营的公墓在全市范围内逐一进行研判,完善手续,争取尽快运营。

14.关于市殡葬管理所(殡仪馆)迁建项目尚未完工、运行的问题。市殡葬管理所(殡仪馆)迁建项目已于2022年底建设完工,目前正在指导临渭区民政局抓紧推进项目验收。

15.关于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改革推进缓慢的问题。积极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协商对接,就事项划转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后,2022年6月底已签订《事项划转移交备忘录》,并积极协调省民政厅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开通专网使用权限,签订备忘录当日,将业务专网的登录账号及密码、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相关资料移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相关业务科室。在过渡期内,指导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人员开展审批业务。

16.关于未及时专题研究部署民政系统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等问题。一是印发了《关于在全市民政系统全面开展风险隐患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民政系统“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的通知》《渭南市民政服务机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签订《2022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与县(市、区)民政局、局属单位签订《安全稳定隐患排查问题清零承诺书》18份,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抓细安全防范措施,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底线。二是指导渭南沋湖塔陵生态文化有限公司再次制定《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三是结合2022年降雨偏多实际,指导塔陵完善应急工作预案,防止滑坡塌方等险情再次发生。

17.关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县级民政福利园区存在隐性债务风险的问题。已向临渭区、蒲城县、潼关县、韩城市民政局发出提醒函,指导其多渠道争取资金,消除债务风险隐患。一方面是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负债情况,争取县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另一方面是积极争取中省福彩项目支持及中央预算内项目资金支持,逐步化解债务风险。

18.关于重大项目决策长期以来缺乏法律保障等问题。调整充实3名法律专家组建局系统法律顾问团队,建立专家组评审制度,有效解决过去认定不专业、群众不认可等问题。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学习、周例会、法律讲座等形式,集中开展《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

19.关于局属单位办公用房固定资产移交手续未办理、土地权属不清等问题。指导市救助管理站与市福彩中心规范账务管理,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并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通过华州区政府向市政府报告,申请收回460亩土地。农场出具相关材料证明,积极配合,使其460亩土地归还金堆移民(金新社区)。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20.关于2019年以来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偏少,未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等机制问题。一是组织对近三年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回头望”,健全完善《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与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定责明责、督查问责,形成责任体系闭环。二是召开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全市民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市民政系统专项治理推进暨作风整顿行动动员部署会,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会同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出台《关于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会商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开展沟通会商的工作目标、会商形式、主要内容等,并通过召开专题会议、日常监督会商、重大事项会商等工作模式,确定了局党组与派驻纪监组需要会商的10项重点任务,以制度创新促进“两个责任”的贯通协同,推进全市民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1.关于2019至2021年没有组织科室及局属单位围绕重要业务、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排查廉政风险点等问题。一是开展党风廉政情况分析,围绕“人、财、物、权”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健全了《渭南市民政局廉政风险点清单台账》。二是严格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强化对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管和预防。三是常态化开展廉政案例警示教育,召开市委巡察问题整改动员暨警示教育大会,常扯袖子,常敲警钟,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廉洁自律弦,维护民政部门、民政干部的良好形象。

22.关于会议、文件逐年递增态势明显,存在以会议文件安排代替抓工作落实、以材料汇报代替抓督查考核的倾向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相关要求,严格落实《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十条措施》,切实减少发文数量,严格控制发文规格,发扬“短实新”文风,坚决杜绝超数量超规格发文现象,持续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二是加强会议统筹协调,严格控制会议规格、参会人数,切实改进会风。三是坚持以“四不两直”方式不断拓展考核督查的深度和广度,加强督查考核质量,以强化执行力为重点,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加强通报力度。

23.关于督查考核进现场、看现状较少,掌握一线情况不真实不全面不精准等问题。一是坚持以严格的督查考核倒逼工作落实、激发工作干劲,建立“月督查、季通报、年度考核”工作推进机制,每月将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二是实行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管理,将中省的“大任务”转化为渭南的“小项目”,制定暖心民政“2+2+22”行动清单,力求精准、精细、精确、精致。三是加大跟踪问效和执纪监督问责力度,对工作推而不动、推而不力的县(市、区),向当地党委、政府发提醒函、督办函。

24.关于领导班子带头主动深入基层和一线专题调查研究偏少,运用调研成果破解难题的跟进举措不够的问题。健全完善局党组定期调研长效机制,开展“进网格、月入户、大遍访、促落实”活动,市、县两级民政部门领导干部落实包抓责任,结对包抓1-2个问题突出的民政服务机构,全市民政系统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遍访不少于10名领导干部、20名基层干部、30名服务对象,邀请填写意见诉求单,全面了解社情民意,建立问题清单。

25.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民政机构内审的意见》等文件,严格执行差旅内部审批制度,规范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审批、控制等制度。二是完善“三公”经费管理的支出标准体系和支出管理规范,明确开支标准,从制度层面约束“三公”经费支出行为,做好“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细化公开内容和“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三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深化全口径综合预算改革,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细化预算编制。四是加强资金支付审核,强化预算刚性,对“三公”经费、会议经费等,严格控制调整追加,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扩大绩效跟踪和评价范围。五是严格财经财务纪律,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六是加大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各项支出合法、合规,确保财政资金运行和使用的安全。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26.关于决策议事不严不细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印发《市民政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明确大额支出程序、标准和业务事务党组会提前审批流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确保“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

27.关于局机关年轻后备力量断档,科级领导职数缺配的问题。采取培养式、调整式的方式,根据工作需要,在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理论水平、实际工作能力能够胜任的前提下,开展干部轮岗交流,着力改变由于干部年龄过于老化导致的机关活力不强和干部长期在一个岗位、一个部门工作,出现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动力不足、工作创新不强等问题,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同时注重充分发挥老同志带动作用,全面加强干部队伍递次培养和专业能力建设,着力建设适应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28.关于下属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占比较低的问题。增加技术岗位编制报告已报编制部门,解决技术岗位力量不足问题,持续加大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力度,并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形式,招录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增强专业技术人员力量。

29.关于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严格按照局党组修订完善《市民政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相关要求落实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重要岗位重点人员定期提醒谈话机制,围绕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持党员标准、严于律己,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等,有针对性地开展提醒谈话,切实增强主动接受监督和自我监督的意识。

30.关于2021年局党组未听取机关党委工作汇报,党组成员对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研究不及时,对所联系党支部工作日常指导不主动的问题。明确每季度听取机关党委工作情况汇报,局党组定期听取党组成员联系党支部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全系统党建重点工作。

31.关于机关党委对基层党组织指导不够精准等问题。坚持大抓基层鲜明导向,开展以机关带系统、系统带基层的“效能革命”。党组会专题研究关于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作风纪律教育整顿工作的意见,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作风纪律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市民政系统专项治理推进暨作风整顿行动动员部署会,印发《全市民政系统作风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学习教育、重点领域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进网格、月入户、大遍访、促落实”活动等方面13项任务,严格督导检查,进一步提高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开展质量,确保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

32.关于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研究不深,措施不实等问题。一是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打造渭南市山东商会和渭南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2个党建阵地示范点。二是与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协调对接,进一步明晰了工作及责任主体。三是注重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择优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发展党员16名。四是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规范社会党组织党内组织生活。五是依托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孵化培育,提供活动场地,建立党建工作日制度,对12家联合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规范。完成4家社会组织党组织争创“五星”党组织申请工作。六是组织引领社会组织党组织积极参与疫情防控。40余家社会组织下沉社区,累计捐赠价值达38.8万余元的生活、医疗物资,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凝聚抗疫强大合力,筑牢疫情“防护墙”。

33.关于组织开展活动偏少,对干部职工关心关爱不够的问题。积极引导、提倡、督促工会经常性开展活动,组织局属单位联谊、职工体检等活动,提高基层工会活力,依法保障干部职工休息休假等权益。

(四)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34.关于存在混编混岗现象和文山会海根治不彻底的问题。持续优化业务分工,调整规范岗位职责,积极与人事、编制部门对接,探索和解决局机关混编混岗问题;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办文程序的通知》,明确对会议已安排部署的事宜一般不再发文,厘清发文权责,严审发文依据,逐件核实发文权限,非必要不发文,对文件起草科室、局属单位报批的同类主题、事项、性质文件稿,经整合吸收予以合并发文。同时,严格控制党组会数量,进一步规范业务事务上会提前审批流程,对能通过其他方式解决的问题一律不开会,除专题会议外,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召开,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同志参加,减少参会人数,开小会、开短会。

三、抓好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及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政治忠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加强机关党建,着力打造“渭红民”党建品牌,不断强化民政事业发展的引领保障。

二是奋力争先创优促发展。坚持以省民政厅重点工作综合评估和市委目标责任考核为“坐标”,紧扣“全省民政站排头、市直机关争一流”目标,以市委、市政府“三个年”活动为抓手,以暖心民政“2+3+19”行动统揽全局,牢牢把握“稳、进、高、好”的要求,努力建设忠诚民政、暖心民政、数字民政、奋进民政、清廉民政,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持续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加快发展基本社会服务,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展现民政新担当新作为。

三是始终坚持不懈强作风。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标对表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充分发挥机关纪委作用,推进机关工作纪律作风整顿提升常态化。持续实施民政干部“双育”递次培养计划,落实“民政讲堂”机制,强化干部素质能力培养。发挥“三项机制”激励作用,建立健全科学合理、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干部使用机制,巩固发展人心思进、人心思干的良好态势。

四是常态长效整改再提升。全面梳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适时组织巡察整改“回头看”,加强成果巩固和总结提升,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务求实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坚持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把好的做法、好的经验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2931611,传真:2931609;邮政信箱:渭南市临渭区车雷街69号606室渭南市民政局党政办公室,邮政编码:714000;电子邮箱:wnmzx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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