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25至11月3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林业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1月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
局党组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对每一条意见都正确对待,诚恳接受,主动认领;对每一个具体问题都找准症结,对症下药,立行真改;对需要长期努力的查清原因,建章立制,持续推动,坚决向市委要求看齐,扎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是迅速安排部署。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会议后,局党组立即召集相关人员,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组织起草落实整改方案。1月6日,以市林业局文件,向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印发了《关于报送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1月10日,以局党组名义,向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印发了《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市林业局党组工作情况的通报》。1月9日、13日,局党组先后2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讨论确定了反馈问题《任务分工》和《整改方案》。1月18日,局党组印发了《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林业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台账》,要求各科室(单位)高度重视,主动担当、积极认领,立行真改,确保整改任务按时完成、取得实效。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林业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局党组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党组成员、副局长,四级调研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全面领导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指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局属各单位也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机构,形成了上下联动,齐心合力抓整改落实的组织体系。
三是夯实整改责任。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局党组及时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台账》,将巡察反馈的4方面13个问题40项整改任务,逐一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每项任务均由一名党组成员或县处级领导干部牵头负责,明确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和时限要求。各责任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认领整改任务,认真细化整改措施,带头抓好整改落实。各科室(单位)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目标,落实整改责任,做到了任务到人、责任明晰、要求到位,全局形成了有总有分、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机制。
四是加强督查指导。局党组和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先后于2月17日、3月20日、4月11日、6月8日4次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推进整改任务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局系统整改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督促推进,先后对工作进展缓慢的相关县林业主管部门和科室(单位)进行提醒督办。局党组成员、县处级领导干部对各自负责的整改任务,亲自指导,及时跟进,与责任科室、责任人共同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立行真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市林业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深入彻底整改,从严从实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抓好整改任务落实。经过近6个月集中整改,截至2023年6月20日,13个问题40项整改任务77条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任务31项,落实整改措施72条;其余需要长期坚持或时限较长的整改任务正按计划推进。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贯通落实‘五个扎实’‘五项要求’不够倾情用力”的问题。
(1)未研究出台落实市委《意见》的具体实施措施。局党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共渭南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渭南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的意见》等内容,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和《意见》部署的“深入推进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任务,制定《中共渭南市林业局党组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新时代林业追赶超越新篇章的实施方案》。同时,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贯通落实“五个扎实”“五项要求”,立足全市,对比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各地市,从高质量发展的视角,定位林业发展目标、谋划林业发展蓝图,印发《渭南市林业局2023年工作要点》,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全面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2)以“四荒地”为主的重点生态修复造林工作进展缓慢。坚持以水定林、适地适树的科学造林原则,加大中省营造林项目资金争取,大力推广应用抗旱造林、困难地造林技术,全力推动重点区域绿化。一是加强与中省林业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抢抓机遇,结合区域资源禀赋,精心选择优势项目,成功争取到渭北地区固沟保塬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沿黄防护林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等中省营造林项目资金21375万元,涉及任务31.13万亩。二是依托已下达的渭北地区固沟保塬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中央财政造林补助、森林质量提升补助等营造林项目,扎实开展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等造林绿化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完成营造林30.93万亩,占年度总任务35万亩的88.37%。
(3)湿地保护修复项目60万元专项资金未启动使用。完成了《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和项目预算审核、采购需求、采购计划上报等工作,确定了项目建设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该项目建设任务基本完成。截止2023年6月20日,完成植被恢复20亩、小型巡护终端设备采购6部、4个保护站维护。目前,按照合同约定,该项目已支付336240元,剩余资金将分别于工程竣工验收和管护期满验收合格后,再予以支付。同时,我局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持续开展工程全程监理,加强项目实施阶段、后期管理和现地指导,确保项目成效。
2.关于“落实中省决策部署还不到位”的问题。
(4)谋划林业工作缺乏大局观,创森工作在全省起步最晚。按照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进度,已完成备案和总体规划评审。2022年完成创森12大工程造林绿化56.2万亩,建设森林乡村68个,实施村庄绿化美化提升276个,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1%。2023年3月,组织召开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暨林业重点工作推进会,明确要求各创森成员单位严格按照创森《总体规划》目标任务,补齐重要水源地绿化、弃置地修复、农田林网建设等创建短板。市创森办及时下发了《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任务的通知》,明确各县市区及创森指挥部成员单位年度工作任务,确保创森36项指标全面达标。按照市考核办要求,将创森工作列为市对县、对部门年终考核减分项,明确考核指标,强力推动各项工作。截止目前,已完成年度创森造林绿化30.93万亩,完成森林乡村建设31个。2024年将对照验收标准逐项做好查漏补缺,并持续开展创森宣传,力争尽快提请国家林业局验收。
(5)贯彻落实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重大决策部署不力。全市29个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和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问题均已落实整改单位和整改方案,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督促指导,涉问题县(市、区)政府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市县林业部门配合。截止2023年6月20日,29个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和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问题中13个已通过省级验收,1个已通过市级验收,其余15个均已纳入耕地“进出平衡”方案。“2023年1号总林长令”明确要求,各级总林长、林长要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杜绝在耕地上大搞造林绿化的行为。后期,我局将继续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指导涉问题县(市、区)及时完成问题整改,同时严格执行严禁耕地“非农化”政策,杜绝占用耕地违规造林绿化现象发生。
(6)推进省级项目建设不力,大量专项资金未有效使用。一是2020至2021年中省下达市林业站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秦岭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及中央林业科技示范推广项目6个,项目资金195万元。从去年10月以来,我局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开展了松材线虫病监测、松褐天牛防治、521科技示范和培训,技能大比武、花椒高效示范项目冬季清园等工作,目前已支出129.1万元。后期,我局将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完成项目剩余资金支出任务。其中:2020年省级秦岭保护专项资金-秦岭红豆杉保护发展项目等5个项目共32万元,将于2023年9月底前完成资金支出;2021年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华州花椒优质高效培育技术示范33.9万元,将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资金支出。二是陕西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涉及4个项目共320万元,截止2023年6月20日,已支出33.62万元。其中:①2021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60万元(与整改任务3为同一事项)。②2022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湿地保护恢复项目50万元,建设工期为2023年12月底,目前该项目《实施方案》已批复,完成了代理机构确定、预算报批、发布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下一步,待公告结束后,确定了建设单位后积极开展项目实施工作。③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渭南市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救护站建设项目120万元和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救护站建设项目90万元,合计2个项目210万元,计划统筹用于“渭南市野生动物救助观览中心建设项目”。目前项目选址已经确定,《项目建议书》已编制完成,正在加紧开展招商引资,力争项目早日实施。
(7)林业产业助力乡村振兴成效不明显。一是下发了《关于开展林业产业发展规划调研的通知》,组织力量开展全市林业一二三产发展现状调研,进一步理清林业产业发展思路,2023年底编制印发《渭南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二是下达了林业产业发展补助资金1182万元,组织打造花椒、柿子提升改造、优质丰产栽培示范园、林下中药材等林业产业和科技推广示范补助项目,加快林业特色产业发展。三是在工程建设中围绕核桃、花椒、柿子、枣等主要干杂果经济林良种建园、低产林改造和干旱沟坡绿化治理等重点工程建设,推广应用先进的综合配套技术,有效提高了造林成活率和经济效益,目前已完成“521”林业科技示范工程示范点建设21个,示范推广面积4.55万亩,培养技术能手14人,开展各类技能培训80场次,培训林农4378人(次)。四是以行政村为单元,把庭院美化、村庄林荫化、路渠林带化和村庄周围片林建设作为主要内容,以乡土景观、绿化和林果树种为主要造林绿化树种,绿化美化31个村庄3900亩,建设结构合理、乔灌花草科学搭配的乡村绿化体系。通过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提升林业产业带动力度,进一步提升林业助力乡村振兴建设成效。
(8)实施造林成效不佳。一是印发《关于扎实开展春季营造林工作的通知》,充分利用春季造林有利时机和3·12植树节,组织各县(市、区)围绕荒山荒沟、交通道路、城镇村庄、河流堤坝等,大力实施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及森林抚育,在增加绿色植被覆盖同时改造和提升现有林分质量。二是对中省重点营造林项目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聘请监理单位现场监理,第三方机构进行各阶段验收,夯实了建设各方责任,工程造林成活率均达85%以上。三是组织开展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火源管控和森林病虫害监测、苗木检疫等工作,印发了《关于加强夏季林木管护工作的通知》,安排并组织各县(市、区)加强林木管护,持续巩固造林成果。
3.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还有短板”的问题。
(9)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局党组坚持把法治建设贯穿到渭南林业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聘请了法律顾问,并于2月1日举办了《法律知识专题培训讲座》。局党组书记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1月17日向市委全面依治市委员会报送了《弘扬法治精神 推进依法行政》的年终述职报告;2月27日在局党组第6次(扩大)会议上,听取了局属各单位负责同志关于开展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并予以工作点评。
(10)依法履行部门职能不深入。针对执法工作成效不足问题,自2022年4月至2023年6月中旬,我局共办理林业行政案件13起,其中行政结案8起,正在办理案件2起,移送公安机关3起,处罚总金额267.24万元。后期,我局坚持集中执法和日常监管相结合,重点对秦岭地区、桥山地区、生态脆弱的沙苑地区加大执法检查,持续提高林政执法工作力度。针对2019-2021年森林督查涉林违法问题,我局组织指导各相关县(市、区)已于2022年12月5日前完成查处整改,查处整改率均100%。针对破坏森林、湿地、野生动物等生态资源问题,后期将以林长制为抓手,夯实各级林长保护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主体责任和护林员巡护责任,加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防止破坏森林、湿地、野生动物等生态资源事件发生。
4.关于“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11)林业机构改革不彻底。一是班子成员组织分管科室干部认真学习了部门职责,开展职能职责挂牌上墙和年终考核述职述廉活动,把履职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二是加强与应急、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责任,在市森防指的组织下,开展了以防火宣传教育、火灾隐患排查、防火督导检查为重点的“三个一行动”、全市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督查活动、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持续提升火灾预防能力。三是加强与省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衔接联系,目前已拷取国土“三调”数据,全市草地面积共76.21万亩。
(12)内部各科室未能完全履行岗位职责。按照市委批复的“三定方案”,进一步明晰机关各科室工作职责,形成分工合理、运转协调、科学高效的管理体系。同时,结合全市林业实际,制定《2023年林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专题讲座3次,督促检查各科室(单位)培训学习、网络教育等活动4次;在关键技术领域探索推行“一帮一、一带一”工作模式,持续提高科技人员业务能力。
(13)工作体制机制不健全。市绿委办积极发挥组织协调职能,以全民义务植树、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平台,加强与市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沟通协调,深化部门联动,共同推进国土绿化。3月7日、3月10日先后2次组织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妇联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协商春季义务植树工作。3月15日,组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绿委成员单位召开了2023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暨林业重点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目前,市绿委办已通过创新工作方式、深化沟通协作、召开工作会议等形式,逐步解决了工作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
5.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
(14)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不到位。持续压实景区所在县(市、区)属地管理责任,加强进山(峪)口“防火码”管理。联合市应急局、消防救援支队对少华山、华山景区“防火码”推广应用情况进行了督查。截止目前,少华山、华山景区已完成整改,所有进山峪口均设置“防火码”,实行进山扫码常态化管理。
(1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欠缺。坚持把意识形态作为提升理想信念的首要任务,2月份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话语权。2月2日,邀请专家进行意识形态专题授课,广大干部职工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能力持续提升。加强与各类媒体深度融合,报道林业先进典型,扩大林业生态建设影响力,上半年刊发各类信息70余条。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6.关于“‘两个责任’落实还有差距”的问题。
(16)局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印发《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在2022年度考核工作会上分别听取各分管领导、局属单位负责同志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职情况汇报,安排部署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
(17)“一把手”主体责任没有夯实。一是组织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分析研判会议,印发了关于开展“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和《督查通知》,先后开展工作检查4次,作风纪律抽查6次,排查出干部作风问题10条,制定了问题清单、明确了改进措施和整改时限。二是严格落实“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聚焦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制定了《“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示单》,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
(18)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局党组坚持把党建与业务工作同步计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组织党组成员和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和中纪委二十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建立《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台账》,制定《谈心谈话制式用表》,完善《谈心谈话资料管理制度》,自觉把履行“一岗双责”落到实处。今年上半年,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和分管科室(单位)负责同志分别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各2次。
7.关于“作风建设持续用力不够”的问题。
(19)工作落实打折扣。2023年3月8日,印发了《关于开展<渭南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林业专项规划>执行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已于4月中旬赴临渭、华州、华阴、潼关等县督导检查《规划》贯彻落实情况。
(20)落实精文减会要求不到位。局党组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完善公文、会务管理制度,明确要求凡无具体贯彻意见的文件不再以文件形式转发,能通过网络、电话方式办理的事项不再召开会议部署,推动各科室(单位)把更多的精力和时间用在抓落实、抓督办上。局党政办严把公文审核关,2022年发文448份,较2020、2021比分别减少11%和12%。
(21)调查研究敷衍了事。局党组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印发《渭南市林业局关于2023年重点调研课题安排的通知》,确定本年度重点调研课题7项(其中:重点调研课题1项);要求班子成员坚持做到每季度深入基层开展调研至少1次,年底至少形成1篇有针对性、指导性的高质量调研报告。
(22)作风不严谨。结合省市“三个年”活动方案,在全市林业系统开展“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要求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各科室(单位)按照局党组活动方案和督查清单,建立作风能力问题台账,实行对账销号,并于6月下旬联合派驻组对全市林业系统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湿地处党支部认真对照反馈问题,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完善《公文管理制度》,夯实文书工作责任,规范公文签发程序,落实文件起草、登记和归档制度。
8.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23)财务报销不规范。认真排查市林业工作站2019-2021年度会议费、培训费和职工食堂日常采购等报销票据,补充完善了“全市林技、种苗、森防站长座谈会”会议预决算单、“全市林业技能大比武”活动方案、2019年1-6月食堂日常采购供货清单等账务明细资料。同时,印发《关于开展2021-2022年财务收支情况内部审计的通知》,对局系统各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和财经纪律执行等情况进行内部审计,持续规范单位财务收支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4)往来账项未及时清理。经协商,渭南市摄影家协会已将发票交于我局,往来账项清理工作已完成。
(25)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目前我局已起草相关文件,并按照相关要求填写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拨申报审批表》,正在积极办理相关手续。
9.关于“项目监管责任缺失”问题。
(26)项目资金稽查力度不够。截至2023年5月底,巡察反馈2019-2022年未到位项目资金5.65亿元,已落实到位2.16亿元。后期,我们将继续加大对下达各县(市、区)林业项目资金的稽查力度,严格按《渭南市林业项目建设与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及《渭南市林草资源稽查执法办法(试行)》相关规定,重点对项目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开展不定期稽查,扎实推进全市林业项目高质量建设。
(27)工程项目监管不够严格。严格按照作业设计(方案)审批程序,对各县(市、区)上报的项目作业设计(方案)从编制单位资质等级、作业设计文本内容、设计图纸规范程度、规范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内业审查,并赴项目实施地点进行现地审核,经逐级审定后对作业设计(方案)进行批复。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0.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还有差距”的问题。
(28)“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牢固树立贯彻“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自觉意识,严格按照“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要求,充分研究讨论,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29)党内生活制度执行不严。2023年2月20日,局党组按规定组织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班子成员紧扣“六个带头”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主题,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上,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发言,互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其中工作建议5条,批评意见9条,达到了红脸出汗、促进工作的目的。
(30)推动主题实践活动不够扎实有效。局党组坚持以市委主题活动为统揽,创新开展“思想大解放、观念大更新、作风大提升”专项活动,倡树有为才有位的用人导向,切实发挥考核评价的激励鞭策作用,查不足、补短板、促提升,全局上下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在2022年第四季度单位考核中,我局该项工作排名在“较好”等次26家市直单位中由第24位跃升至第5位。
11.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31)干部队伍结构优化不够。局党组加强与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部门的沟通协调,2022年12月以来通过公务员公开遴选、高层次人才引进等方式,先后招录4名年轻人才充实到市直林业干部队伍中来,推动干部队伍年龄结构逐步优化。
(32)岗位配备不合理。局党组结合林业工作实际,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积极协调组织、人社、编办等部门,通过遴选、调任等方式,适时调整岗位配备。
(33)局机关借调干部较多。对机关各科室借调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对借调人员关系进行梳理,按照有关规定对临时借调人员予以清退。
(34)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严格。针对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存在漏报的情况,组织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单位)负责同志认真学习《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制定《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写注意事项提醒单》,指定专人负责监督核查,确保填写准确无误。针对下属单位干部管理松散的情况,督导各单位及时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考勤及请销假制度,持续规范干部职工上下班纪律。今年上半年,局党组安排专人对各科室(单位)干部上下班纪律开展抽查9次,通报2次。
1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35)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印发《2023年渭南市林业局党建工作要点》,召开党建工作会议,总结点评了各支部工作情况,组织党员干部赴林州市红旗渠开展了主题党日活动。针对个别党支部活动开展不够经常、党费缴纳不够及时等问题,建立了整改台账,督促限期整改。
(36)“三会一课”等基本组织生活开展不够。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建工作的通知》,通过开展争创“机关五星级党支部”活动,以点带面持续规范各支部基层党建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加强和规范党建工作,3月6日,机关党委对各支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情况进行督查,下发党员问题反馈单4份。
(37)基层党组织执行制度不严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范抓好换届各项工作,已于2022年12月15日完成老干支部换届。因陕西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主要领导未配备到位,暂未进行换届;待人员配备到位后,再进行换届,此意见已报市直机关工委同意。
(四)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13.关于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38)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转化为践行“两个维护”、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行动,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先后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听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3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开展工作进度检查2次。班子成员切实扛起分管领域反馈问题整改牵头责任,自觉把问题整改与统筹推进林业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强化督促指导、推动措施落实,持续提升整改工作质量。
(39)问题整改不够彻底。上轮巡察反馈的“组织建设不规范、服务基层意识不强”的问题与本轮第36、37项问题已合并整改完成。
(40)长效机制坚持不够。一是按照市委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部署和对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相关要求,印发了《2023年市林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今年上半年,局党组先后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6次,各支部严格执行“四单六制”,做到月有工作小结、季度有汇报点评。二是召开专题会议,深刻分析近两轮巡察反馈的5项共性问题产生原因,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目前该5项共性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三、持之以恒,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通过近半年的集中整改,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巡察是政治巡察,整改是政治任务,对巡察反馈问题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加以认识和解决。全面系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扭住整改工作,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局系统党的建设,坚决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两山”理念,以政治上的清醒,保证思想上的坚定和整改上的高度自觉。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整改。严格按照市委部署要求,坚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持续用力。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查漏补缺,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抓紧抓实,持续跟踪,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取得效果。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坚持标本兼治,把巡察问题整改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整改做法,长期坚持并上升为制度机制;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部位,推进制度创新,堵塞制度漏洞;对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效力不强的,及时修订完善,形成一整套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913-8183218;邮政信箱: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林业大厦1204室渭南市林业局党政办;电子邮箱:wnlinyejv@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