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25日至11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渭南市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1月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从四个方面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一是积极认领、主动学习。2023年1月6日召开巡察反馈会后,第一时间印发了《中共渭南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及有关讲话的通知》,对反馈会上市委巡察组及巡察办领导讲话进行了全覆盖学习。二是扎实对照、高效组织。局主要领导主持起草《整改方案》,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中层领导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巡察组反馈的四个方面39个问题,提出针对性整改举措,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时限,进行台账化管理。三是定期督导、确保成效。1月28日全体人员召开巡察整改暨春训工作动员会,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种逢康围绕巡察整改、作风整顿、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等进行了安排部署。在集中整改期间,各责任领导定期召集相关科室围绕巡察整改汇报座谈、跟进督导。将巡察整改情况汇报纳入月例会工作汇报内容,在各责任科室汇报、分管领导点评的基础上,主要领导统筹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截止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中共渭南市司法局党组制定的39项整改措施中,已完成38项。持续性开展的整改措施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不深入
(1)关于“持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起草《2023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指导意见》,坚持每月中心组学习,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交流1次。二是扎实开展春训整风活动。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按照学习计划表,分层次组织学习,开展党的理论知识应知应会测试;定期督促“学习强国”学习情况,每月在全局范围内通报积分情况,提高在线学习积极性、主动性。
(2)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措施还不实”的问题。
一是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中共渭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2023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二是突出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市委组织部培训计划清单,第二季度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培训活动。三是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终考核指标,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述法和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的重点内容,纳入法治建设年度考核评价和法治督察范围。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抓得还不够细”的问题。
一是局党组召开意识形态第一季度专题会议,对全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全体人员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集中传达学习中省市会议精神。二是律师行业党委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强调全市律师行业队伍要坚守四个底线,做到四个杜绝;在全市律师行业建立“三首先”政治学习制度,组织全市律师线上参加全国“两会”精神宣讲会;第四届律协领导班子成员赴渭华起义纪念馆开展红色教育活动。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还有差距
(4)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相关措施还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出台两个文件。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名义下发了《关于建立市级公职律师跨部门统筹使用工作机制的通知》《关于建立公职律师统筹使用机制的通知》,建立了市级公职律师统筹使用平台及公职律师跨部门服务机制,要求各县(市、区)于4月10前建立相关平台及机制。二是进一步扩大公职律师队伍。支持鼓励符合条件公职人员申报公职律师执业,今年1月份以来新增公职律师4名。三是提升公职律师业务能力。协调市律师协会为公职律师在点睛网申请免费在线学习账号,强化业务学习。经过整改盘活现有公职律师资源,有效满足了无公职律师党政机关基本法律服务需求问题,实现公职律师服务全覆盖。公职律师队伍进一步壮大,公职律师工作覆盖面持续扩大。公职律师业务能力得到持续提升。
(5)关于“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意识落实还不彻底”的问题。
一是已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情况纳入年度法治建设考核指标;通过市委依法治市办和市中院联合印发了关于2022年上半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全市行政应诉工作情况的通报。二是3月9日,组织了行政案件庭审观摩活动。三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要求,对2022年行政机关行政应诉案件败诉率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排名靠后的两个县市区进行约谈;3月17日,组织召开了行政应诉工作专题会。
(6)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还有欠缺”的问题。
一是开展对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建立情况通报和跟踪整改制度,推进工作落实。二是建立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估考核机制,每年对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和排名通报,并纳入年度考核。三是进一步加强与市营商办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整体推进各项工作。
3.履行主责主业还存在薄弱环节
(7)关于“聚焦民生领域立法调研和规划还不够”的问题。
一是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加大立法项目调研论证力度,广泛征求了2023年度政府立法意见建议和政府立法项目建议,收到市交通局申报立法项目2件,对立法项目开展评估论证,召开了立法项目听证会,目前《2023年度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草案)》已编制完成,呈报市政府批准。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渭南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渭南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已列入市政府规章项目。同时配合市人大完成立法项目3件,分别为《渭南市海绵城市建设条例》《渭南市桥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渭南市养犬管理条例》。
(8)关于“行政执法指导监督还不到位方面”的问题。
一是督促各县市区、市级执法部门就2022年度执法三项制度评估出的问题全面整改,今后三年继续对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评估,推进相关问题得到进一步整改。二是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公布执法举报投诉方式,建立与市检察院行政执法监督联动机制,聘请76名同志为市政府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三是积极推动行政执法方式改革,对轻微违法行为实行劝导、指导、约谈、首违不罚等执法方式,实行免罚事项清单制度。四是持续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加强执法培训,规范案卷文书制作,推进执法案卷持续规范。五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严格执法证件资格审核,开展2022年度执法证件年检工作。已制定公布两批567项免罚事项,市级主要执法部门执法文书得到规范,案卷评查出的问题正在逐项整改。
(9)关于“律师执业日常监管还有欠缺”的问题。
一是严把律师申请执业初审关。加强律师法律法规及政策学习,加大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身份审查力度,杜绝不符合条件人员进入律师队伍。二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律师案件质量监管工作检查和律师办案质量评查活动的通知》,联合市律师协会组成五个检查组,深入开展检查并下发活动通报,逐所下发问题清单,限期整改、挂账销号,推动整改落实。三是加大处分处罚力度。对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安某违法违纪问题及时向省司法厅上报处理,省司法厅做出准予注销许可决定书。四是开展警示教育及专项整治。下发《全市律师行业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专项整治方案》,聚焦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问题,开展为期15天专项整治,通过学习教育、对照检视、整改提升三个环节,推动律师队伍政治素质、服务为民意识、行业风气的持续增强提高。
(10)关于“社区矫正管理还存在漏洞”的问题。
制定印发开展常态化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督导检查工作方案,明确调查评估、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督导检查的6个重点方面,深入各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和司法所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暗访督导检查,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形成督导检查情况通报,及时反馈问题,指导各县市区针对反馈问题扎实开展整改落实,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及时排除社区矫正工作风险隐患,避免发生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
(11)关于“普法宣传还有短板弱项”的问题。
一是印发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八五”普法中期验收为抓手,明确全年普法依法治理重点工作任务,有效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效能。二是运用“三单一书”落实普法责任。探索建立重点单位履职责任清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重点任务提示督办单和履行普法责任报告书,进一步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地落实。三是不断丰富普法宣传方式。开通微信视频号,加大动漫、短视频、线上解析等在宣传方式中的占比。加强普法宣传队伍建设,完善市县乡三级宣传矩阵联动机制。
4.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还不够有力
(12)关于“渭南市仲裁委员会改革不到位”的问题。(需持续整改)
一是加快推进渭南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二是指导渭南仲裁委员会完善规章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仲裁优越性,不断提高渭南仲裁公信力。
先后征求市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工商联等部门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提出第四届渭南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并于2023年3月20日向市政府提交《渭南市司法局关于提请审议我市第四届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意见》,目前该事项正在提请市政府审议,待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即可开展换届工作,换届工作完成后下一步将指导渭南仲裁委员会完善规章制度。
(13)关于“律师事务所脱钩改制还不彻底”的问题。
一是扎实安排部署。召开了陕西秦渭律师事务所有关问题整改专项工作会议,传达了市委第二巡察组及市司法局党组的有关要求,下发《关于推进陕西秦渭律师事务所脱钩改制工作的通知》,责成华州区司法局落实整改要求;二是强化督导。市司法局督导组先后两次赴华州区司法局督促指导,确保平稳过渡,工作顺利交接。三是推动整改措施落地见效。整改后,原在律所执业的2名公务员转为华州区司法局公职律师,2名编制在法律援助中心人员转为法律援助律师,人员关系全部理顺,杜绝了在职人员从事社会律师工作的情形。
(14)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目标还未全面落实”的问题。
一是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运用考核、督察、通报、约谈提醒等方式,督促县市区尽快完成行政复议人员、经费等配备。二是市级层面增设了2个科室,11个县(市、区)全部建立行政复议股室,共新增了14个专项编制,充实到行政复议队伍之中。截止目前,全市共34人专职从事行政复议工作,全面履行政府复议职能。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1.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够有力
(15)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理论武装,召开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会上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二是会上印发了局党组年度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制定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三是局党组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有关要求,在听取局机关党委和律师行业党委工作汇报的基础上进行了全面研判和安排部署。
(16)关于“履行‘一岗双责’责任还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监督检查。二是党组定期听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工作汇报。三是建立健全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做好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员覆盖。
(17)关于“支持纪检监察工作还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按照渭市直工发〔2021〕7号文件要求,设立纪律监察委员会,由局机关党委副书记任机关纪委书记,配备4名机关纪委委员。二是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入联动,制定了《渭南市司法局党组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组工作方案》,从定期意见交换、“三重一大”事项邀请列席、重点线索移交、廉政风险防控等各方面细化举措,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
2.工作作风还不细不实
(18)关于“司法为民便民服务还有短板”的问题。
及时联系网信部门,对官网平台留言系统进行升级整改,删除领导信箱栏目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等涉及隐私的填写项目。目前,群众只需填写留言类型(咨询、投诉和建议)、信件标题、信件内容即可互动,进一步畅通司法便民服务渠道,广泛接受群众意见建议。
(19)关于“工作作风还不细不实、调查研究不够扎实”的问题。
一是发挥好统筹职能,将调查研究工作纳入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围绕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组织市县两级开展调查研究,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二是聚焦问题短板,组织全系统开展专项调研,形成推动问题解决的思路。三是开拓思路,组织市县两级围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方式,学先进、找差距、查短板、创亮点。
(20)关于“干部日常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一是加强干部工作纪律作风教育,通过春训在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进行为期1个月的集中作风整顿,日常落实分级负责、分类监督、层层压实责任要求。二是进一步建立并完善日常考勤签到制度。三是进一步完善外出报备制度,严格落实公务外出与请假书面记录报备。
(21)关于“主动靠前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还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关于“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的问题。在“新时代六好司法所”检查验收重点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调研,督促完善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优化队伍结构,在不同行业或领域指导成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二是关于“提升人民调解员能力素养”的问题。拟于4月份举办全市司法所长及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将人民调解员培训纳入本级年度计划。督促落实人民调解员办案经费和补贴经费,提高办案补贴标准。向省厅推荐6名省级优秀人民调解员及1名全省十佳人民调解员,宣传先进事迹,强化示范引领。目前镇级人民调委会已选聘109名年轻高学历人民调解员,充实到基层司法所(镇级人民调解委员会)。
3.制度执行还有漏洞
(22)关于“财务报销审核把关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在外印刷资料、公务卡结算等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程序。二是强化财务管理职责。进一步细化财务支出管理环节,明确把关责任,做到帐目清楚,日清月结。三是规范机关车辆管理。严格落实渭南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完善油料加注和签字确认表,加强台账整理附齐相关资料。
(23)关于“现金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认真梳理现金发放的事项,取消差旅费、律师值班费、律师办案补助费等现金发放,相关费用通过银行卡直接发放至本人,全面实行“零现金”支付制度。
(24)关于“公务支出不规范”的问题。
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培训会,邀请银行工作人员集中讲解公务卡申请、使用办法,现场集中申请办理。同时对公务卡的使用、管理进行讲解培训,明确使用范围和报销程序,减少单位现金支付结算,规范公务支出,提高公务卡使用效率。目前40名工作人员提交申请,共申办成功24张,其余正在审核办理中。
(25)关于“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设推进缓慢”的问题。
积极申请专项资金,加快室内配套设施的建设进度,目前一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已经竣工,业务大楼已经通水、通电、通暖、通网,具备入住条件。按规定向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报备登记,待主体工程验收交付后,即可入住。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
(26)关于“领导班子表率引领作用还不够强”的问题。
进一步落实民主集中制要求,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民主生活会、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三会一课”等形式进一步增进交流沟通、加强协调配合。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等必须经过集体充分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27)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还不够严肃”的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若干措施》规定要求,切实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程序,认真落实各环节规定动作。二是在认真学习研讨和深入查摆问题的基础上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杜绝假大空。三是民主生活会上,班子及班子成员聚焦主题,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达到交流思想、互相帮助、推动工作的目的。
(28)关于“基层党建工作指导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加强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政治学习和党务工作能力,增强工作责任感,提高党务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要求,按照工作程序开展好各项党务工作。三是支部书记主动担起支部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机关党委进一步发挥指导监督作用,围绕年度党员民主评议组织开展督促检查,规范工作程序。
2.干部队伍建设还不够完善
(29)关于“干部队伍梯次结构不优”的问题。
一是优化队伍结构,通过招录公务员、遴选等方式方法吸收优秀年轻公务员,解决干部队伍储备发展“后劲”乏力问题。二是通过轮岗交流、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中心、重点工作岗位、到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基层一线学习锻炼、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磨练品质、增长才干等方式方法,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优化领导干部结构。
(30)关于“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
一是强化法律专业建设,在招录、遴选公务员中加强法律专业能力要求设置,增加法学专业人才,充实干部队伍并优化专业结构。二是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鼓励现有人员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1)关于“三项机制运用还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落实“三项”机制及市委关于选配优秀年轻干部工作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及时配备副科级领导干部。二是积极对接上级单位及相关部门,加强优秀年轻干部的推荐及输送。
(32)关于“机构编制刚性约束还不强”的问题。
优化机关岗位设置,落实机构编制刚性要求,解决人员混岗现象。
3.党建工作抓得还不够实
(33)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认真开展党建统筹谋划工作。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党建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促进党建工作与中心业务相融合,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助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
(34)关于“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认真落实组织生活会各项要求,做到谈心谈话透彻、充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全覆盖,切实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局机关党委各支部认真召开“朱江等人系列案件”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和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通过开展党员干部之间批评与自我批评,不遮不掩,一针见血,切实达到交流思想、互相帮助、共同提高、推动工作的目的,有效提升了组织生活会质量。
(35)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研究部署讨论支部党建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督促党员按时上好党课。对每名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进行写实登记,确保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到位。
(36)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严肃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以及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坚持党员标准,健全工作制度,严格发展程序,确保发展党员质量,确保党员发展程序规范化。2023年3月16日,我局党委接收一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在该同志的发展和培养过程中,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程序步骤,严格把握发展党员时间节点,通过严格执行发展对象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定期考察、参加集中培训、政治审查、党委预审、专人谈话、党员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等规定动作,切实实现高质量发展和程序规范化并举。
(37)关于“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不够扎实”的问题。
通过开展年终慰问、及时统计上报“光荣在党50年”人员信息等方式加强对退休老党员、老干部及困难党员的关心、关爱和管理。2023年春节前夕,局领导班子带队慰问老干部54人。强化律师行业党委建设,及时进行律师行业党委换届,组织全市律师线上参加全国“两会”精神宣讲,加强与非公党组织和“两新组织”的沟通联络,有力推进律师行业党建规范化。
(四)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38)关于“司法局党组对落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的认识还不到位,后续跟踪问效和常态化机制未建立,整改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系统学习中省市有关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常态化整改机制,持续强化跟踪问效,压实整改责任。
(39)关于“基层司法所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
给各县(市、区)司法局下发文件,督促各县(市、区)司法局以第三批 “新时代六好司法所”检查验收为契机,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强化队伍建设,结合各自实际,通过采取招录、聘用、政府购买服务、发展志愿者队伍等多种方式,充实司法所人员数量,壮大司法所工作力量。
三、下一步打算
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还存在有些措施还比较原则笼统,个别问题还在整改中,效果不够明显等问题。局党组将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强化思想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抓好整改,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是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争取政策支持,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是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常严的工作氛围。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决支持配合好派驻纪检组的工作,对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的全部工作确保做到主动配合、积极支持。
三是立足实际,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落实新时代司法行政机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坚持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司法行政队伍,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积极打造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机关,忠诚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13-2930675;电子邮箱:wnssfjzz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