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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纪委“四介入”“五协调”“六重点”确保案件查办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1-15 08:09

    澄城县始终把案件查办工作放在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有反映必查”和全员办案的原则,坚持“四个介入”,抓好“五个协调”,突出“六项重点”,案件查办工作有了突破性进展。

    “四个介入”即:积极介入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之中,介入到项目建设进展之中,介入到作风效能建设之中,介入到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之中,不断拓宽案源。

    “五个协调”即:搞好与案发单位的协调,争取其支持配合;搞好与县委、县政府的协调,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搞好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协调,争取指导与帮助;搞好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协调,形成办案合力;搞好与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的协调,强化办案力量。

    “六项重点”即: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腐败案件;重点查处发生在重要部门重点岗位人员中的腐败案件;重点查处在支农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重点查处工程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领域的腐败案件;重点查处损害投资发展环境的案件,重点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对待群众的每一件来信来访,我们都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声。同时,针对乡镇部门办案经验欠缺、力量薄弱的实际,实行了办案协作区和交叉办案、上级纪委协查和带案督察、案件巡回审理等制度,抽调乡镇部门力量共同参与,以案代训,案件查结后相关科室共同会审,不仅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数量,而且锻炼了干部,提高了能力。

    2012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各类案件线索83件,立案60件,结案60件,自办案1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92人,其中科级干部25人。(澄城县纪委办公室 李金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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