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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县纪委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突出“四个坚持”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5-10 10:22
    今年以来,澄城县纪委在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方面突出“四个坚持”。

  坚持行为纠正机制。对在群众信访举报、专项检查或日常发现干部在工作作风、廉正勤政等方面有苗头性出现问题,或已出现轻微违纪行为,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由县纪委进行警示提醒或责令纠错谈话,强化训诫防范。

  坚持廉政告知机制。坚持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廉政承诺制度、重大事项提醒告知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制度,坚持在敏感时期和重要节假日进行纪律要求,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提醒防范。

  坚持风险防控机制。在全面推广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建立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联系点制度,制作了机关廉政风险提醒牌、工作人员廉政风险提醒牌、廉政风险防控表,做到“风险定到岗,制度建到岗,责任落到岗”,并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防体系建设、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工作实绩评定和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严格考核奖惩,强化责任追究,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实行责任倒查,严格问责。

  坚持制度约束机制。制定出台了《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关于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澄城县考核办法》、《澄城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办法》、《新提拔任用干部廉政鉴定制度》、《村级事务监委会鉴定制度》等规定,建立了分权制衡、交叉任职、竞争上岗、重点岗位轮岗等权力分解运行机制,尤其是对乡(镇)长实行竞争上岗、择优选用。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范收支两条线管理,在全县10个乡镇全面推行财务委托代理服务,特别是对单位经费的采用实行“三刚政策”(刚性预算、刚性支出、刚性收费),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实现了对人、权、事、钱的有效监管。(澄城县纪委 李刚 李金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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