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澄城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在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管理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
用权预警机制。定期组织“一把手”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正反面教育,每年组织“一把手”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并通过手机短信、廉政贺卡等形式进行提醒防范。
制衡监督机制。建立完善了“三重一大”的事项表决机制,对重要决策、重大工程项目、重要人事安排和大额财务开支等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合理调整权力结构,把重要部门中一人拥有的多项职权改为一人掌握一项职权,或多人交叉行驶某项职权。
跟踪监督机制。出台了“一把手”监督实施细则,有效地进行全方位监督。
阳光监督机制。坚持实行“一把手” 行政事务公开、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公开、接受监督情况公开和承诺公开等四项公开制度。
社会监督机制。重新聘任了49名县党风廉政监督员和行风监督员、36名网络舆情监督员和266名农村基层廉情直报员。同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干部廉政监督中的作用,综合性的社会监督网络体系正在逐步形成。(澄城纪委 杨国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