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 秦风网 搜索:
澄城县围绕“六个结合”开展警示训诫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7-26 15:26

  近年来,澄城县坚持以“六个结合”入手,积极拓宽警示训诫工作层面,强力推进警示训诫工作更深入开展。 

  坚持把构建警示训诫防线与推进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将构建警示训诫防线融入到重点项目建设、新城区建设、城市道路拓宽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之中,在中心工作中发现训诫线索,依靠警示训诫推动工作顺利进行。

  坚持把构建警示训诫防线与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相结合。把构建警示训诫防线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统一部署,统一检查,增强领导干部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对责任制落实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警示训诫。

  坚持把构建警示训诫防线与作风效能建设工作相结合。针对个别干部作风粗暴、纪律涣散、推诿扯皮等问题,适时进行警示训诫,教育广大干部勤政务实、廉洁奉公,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坚持把构建警示训诫防线与查办案件相结合。把警示训诫工作体现在查办案件工作当中,严把政策关,认真分清违纪和工作失误,坚持做到群众有反映,但查无实据的进行警示提醒;对于存在大量的苗头性问题,以及干事创业和执行党和国家政策中存在偏差的党员干部,进行诫免督导;对于已经造成违纪事实,但违纪行为轻微可以免予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责令纠错,达到了教育、挽救和保护干部的目的。

  坚持把构建警示训诫防线与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相结合。根据群众信访举报和平时工作中掌握的情况,把一些廉洁自律意识不强、经常出现苗头性问题的领导干部纳入警示训诫的范围,采取组织监督的办法,帮助他们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

  坚持把构建警示训诫防线与有关部门的工作相结合。对于公检法、审计、财政、计生、民政等部门工作中发现的党员干部问题,构成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情节轻微可免予处分的,根据具体情况警示训诫。

  据悉,2011年至今,全县共警示训诫186人,其中警示提醒28人,诫勉督导36人、责令纠错122人,警示训诫工作在该县已取得良好成效,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认可和好评。(田光辉 段明杰)

 

 

 

 

 

 

 

 

 

 

 

 

 

 

 

 

[ 打印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