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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五项制度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9-22 09:09

  近日,澄城县建立完善五项制度,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实行重点项目县级领导包联制度。包联领导为全县所有县级领导,领导每周至少一次深入项目建设一线,翔实查看项目建设和投资完成情况,现场办公解决项目实施困难和问题。

  实行挂牌保护制度。为全县重点企业和企业负担监测点制作“提醒牌”。提醒牌明确规定:“该企业为市、县重点企业和企业负担监测点,凡前来检查的市、县执法单位必须持渭南市或澄城县《执法检查监督卡》,并现场填写《国家工作人员入企执行公务登记表》,否则,不得检查”。 同时公布县治理办、县纠风办举报电话,方便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举报和投诉,确保重大项目建设过程“零干扰”。

  实行项目建设环境联络员制度。由综合执法局牵头对全县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检查,针对项目建设实际,确定了13名重点项目建设联络员,联络员每月向县治理办上报项目建设进度及存在问题,治理办对所报问题进行梳理建立台账,确保信息畅通,问题及时处理。

  实行投资环境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县纪委、监察局、组织部、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国土局、住建局、规划局、综合执法局、城关镇、庄头镇、城投公司等14个单位组成。会议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通报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分析研究投资发展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制定相应措施和对策。通过建立投资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了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加快了破坏投资环境案件的查办效率。

  实施跟踪案件处理制度。凡是涉及重点建设项目的案件,县治理办逐案登记建档,建立管理台账。每月将快要到期的案件逐一进行梳理,提前通知承办单位把握好办案进度、及时查结上报,并将督查情况记录在案。并不定期对有关单位处理案件办理情况进行通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对个别承办单位态度不认真、工作不力、案件落实没有到位的,要求承办单位说明原因,采取措施积极进行补救,确保案件的快处快结。(澄城县纪委治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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