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澄城纪委监察局结合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发展、稳定、和谐”这一主线,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开展案件审理工作。在审结的案件中,没有发生一起冤假错案,审理率、审结率均达100%,连续3年在渭南全区案件考核中名列前茅。工作中,坚持做到秉公执纪、依法量纪,严把四大关口,确保把每个案子都办成铁案,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考验。
严把事实证据关。证据是定案的基础,也是保证案件质量的第一道关口。在审理中,注重证据材料的审核认定。审理部门对任何一份材料都要进行一次甚至多次的认真审核,层层鉴别对照,进行逻辑推敲,一旦发现证据不足或证据相互矛盾等现象,就要求调查组或与调查组一道及时补证,无法补全证据消除矛盾的坚决不予认定。
严把材料手续关。为了提高案件审理水平,规范了乡镇部门办案程序和文书。全面推行“乡案县审”制度,对乡镇案件调查结束移送审理的案件,采用两级审核的办法:即先由各乡纪委书记对案件进行审核把关,再送达县纪委案件审理室审理,保证了案卷材料齐全,手续完备,不遗漏,不出差错,经得起审查。同时制定了乡镇下达处分决定前要带卷到县纪委审理室协审把关的有关制度,对审核案卷时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逐条进行反馈,限时整改,提高了乡镇纪委案件的结案归档率。
严把定性量纪关。定性量纪是案件处理最为关键的一道程序。在定性量纪时,案件检查人员和审理人员就定性问题展开讨论,相互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对定性量纪上存在的分歧,互相陈述自己的理由,本着对案件质量负责、对被审查人负责的态度,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严把案件程序关。为保障党员的合法权益,防止和减少因办案程序不合法、不到位造成的执纪偏差,充分发挥内部监督职能,对案件的受理、初核、调查、移送等办案环节的程序和办案人员行为规范性和合法性进行监督,并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必须做到与被调查人进行审理谈话,谈话前,除了详细、全面审阅案卷材料外,还主动与案件检查部门进行沟通,了解被审查人的一贯表现、群众评价以及在调查过程中被审查人的思想动态等以外情况,有针对性地确定谈话方式,使审理谈话达到预期效果,确保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澄城县纪委 杨立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