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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察局坚持“五带头”践行教育实践活动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6-04 16:36

  在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县纪委监察局坚持“五带头”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带头加强学习。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等学习资料,坚持每周开展“科室主任讲课”活动,推动纪检监察干部“以讲促学,以学促干”,进一步提升了自身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带头服务基层。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开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定期深入各乡镇、村组进行宣传接访,零距离倾听群众心声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带头清正廉洁。要耐得往清贫、顶得住诱惑、抗得住干扰,两袖清风、一身正气;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带头遵规守纪,严格按规矩和程序办事,以更高的政治觉悟,更严的组织纪律,更强的法制观念,在遵守党的纪律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带头转变作风。严格做到纪检监察干部打铁自身硬,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工作推诿扯皮等不良现象,坚持求真务实、雷厉风行的良好工作作风,坚持严格要求、廉洁自律的生活作风,提高整体素质和能力。

  带头树好形象。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各项党纪条规,坚持做到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坚持勤俭节约,坚决抵制四风,要以身作则,对照检查,正视不足,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的监督,做教育实践活动的先锋,树立起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澄城县纪委 张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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