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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先学深学《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26 16:12

  7月25日上午,澄城县纪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郑丽琼主持会议,县纪委监察局全体机关干部参加。   

  《问责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制度创新和法规利器。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新局面,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   

  会议组织与会人员对《问责条例》13条内容进行逐条逐句逐字认真学习,并就条例的制定背景、目的意义、问责内容、问责方式、处分方式等进行一一解读。   

  郑丽琼强调,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制定《问责条例》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抓好《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要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科学把握、突出重点、严格执行《问责条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要结合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问责,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持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要抓住典型问题,勇于铁面问责,充分发挥“问责一例、警醒一片”的作用,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把《问责条例》当作看家本领,学深悟透并运用到工作中。”委局干部纷纷表示。 

  《问责条例》印发实施后,澄城县纪委认真组织全县纪检系统开展学习贯彻工作。下发通知要求各镇纪委、县直部门纪检组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第一时间把《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要求、《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文、《一图读懂<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相关学习资料收集汇编,通过手机报、澄城清风微信平台、QQ群、澄城纪检人微信群等渠道,发放给全县每名纪检监察干部,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步,继而带动全县党员干部学习贯彻。(澄城县纪委 赵军 杨国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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