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管就是厚爱。对党员干部轻微的违纪违规问题,各级组织要及时敲打一下,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澄城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郑丽琼说,对应谈不谈、走过场、弄虚作假的党员干部,要严肃问责。
近日,澄城县创新工作方式,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中,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推行“两谈一会”工作模式作为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有力抓手,不断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让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为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不断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该县按照“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客观公正、区别对待,宽严相济、教育为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原则,出台《关于在全县推行“两谈一会”工作模式的实施意见》,要求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措施不力,尚未造成后果的;在贯彻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中随意搞变通、懒政怠政、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的;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六项规定不力,“四风”问题存在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的;对纪律审查重视不够,特别是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措施不力,工作滞后缓慢的;党风廉政建设“签字背书”、“两个责任”台账式管理、“双述双评”、主体责任清单、定期报告等制度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力的;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纪律观念淡薄,模范带头作用差,尚未造成后果等9种违纪苗头性或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对其做提醒谈话或组织约谈,必要时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有问题线索反映、被组织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必须在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或深刻检讨。
据了解,该县对“两谈一会”工作未落实,或月登记内容不清、反映工作不实的,将对该单位直接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并记录备案;对工作开展不力、走过场、弄虚作假的或未开展工作的,要在全县通报批评,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纪检组负责人,并实施责任追究。同时,把“两谈一会”落实情况纳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季度点评考核中,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截至目前,全县共开展提醒谈话48人,组织约谈23人,召开民主生活会369人(次)。(澄城县纪委 左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