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经济多元发展的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规范基层民主管理,更好地服务与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跨越发展、和谐奋进,成为县委、县政府践行科学发展观,破解“三农”问题的现实瓶颈。县委、县政府提出以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主线,以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为抓手,扎实推进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建设工作。
提高思想认识 营造浓厚氛围。
按照组织领导到位、宣传教育到位、督促落实到位的“三到位”工作原则,及时对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组织机构、运行机制、工作待遇等提出具体要求,广泛宣传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着力在全社会形成“支持监委会,推进民主化”的良好舆论氛围,同时将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列入到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得以顺利实施。
合理布局规划 稳步统筹推进。
围绕科学规范组建,按照“先行试点、总结完善、稳步推进”的总体思路,先行确定两个乡镇、四个村进行试点,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提出扩大试点范围的工作目标。围绕设施硬件达标,明确规定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必须达到“六有”标准,即有场所、有牌子、有制度、有章子、有记录、有资料,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各自的工作制度和流程。围绕强化履职培训,对乡村两级干部、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监委会主任及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进行培训,提高他们参与监督和配合监委会工作的积极性和热情度,推动村民监督委员会更好地开展工作。
严格工作程序 规范制度运作。
明确一个定位。规定村民监督委员会为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常设民主性监督机构,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接受村党组织的领导和乡镇纪委的业务指导,不直接参与村务管理工作。选好一个班子。按照规定监委会设主任1名,成员按大村4人、小村2人设定,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通过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公开唱票计票,当场投票选举产生监委会成员。健全一套制度。及时制定下发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村民监督委员会义务》、《村民监督委员会权利》、《村民评议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流程》等五项制度,重点推广“三本一卡一档”制度和“三审两签一盖章”制度,从而使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更富操作性和规范化。
明确监督职责 提高履职能力。
村民监督委员会主要是监督政策执行、村务活动、村级财务、决策落实和干部履职等事项,在具体工作中由乡镇纪委和村党组织对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村民监督委员会内部实行民主管理,向村党支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县纪委及时指导各乡镇制订出台了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学习培训、工作例会、履职报告和检查考核等制度,通过培育典型、示范引导、专项检查等形式,给村民监督委员会在参与与决策上分“位子”、在实施监督上得“票子”、在听取建议上争“面子”,积极形成村级“三驾马车”讲群力、同驱动的良好格局,同心协力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真正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
监督合力初显 干群交口称赞。
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建立,极大地提高了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教育的能力,监委会成员能把群众所思所想第一时间反映给村干部,为其正确决策提供依据。村级重大决策,群众积极参与、干部权力运作,群众大胆监督、工作实绩好坏,群众公开评说,有力地推进了民主政治建设。
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建立与运行,为村民实施对村级事务的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开辟了一条新途径,成为化解干群矛盾的“连心桥”、农村改革发展的“助推器”、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的“灭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