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为了进一步完善农村村级民主监督管理制度,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了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
具体开展工作如下: 一、市纪委“五项制度”推进会之后,我们及时将会议精神向县委常委会进行了汇报,并把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待遇的落实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 二、成立了组织机构。建立县乡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指导协调小组,全面负责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督查考核工作。 三、制定了《富平县关于在全县农村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对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组织机构、运行机制等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四、邀请上级专门从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领导对全县24个乡镇的党委书记进行了专题培训。 五、在去年确定的淡村镇、庄里镇、王寮镇、杜村镇4个试点乡镇开展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基础上,又在全县24个乡镇48个村建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今年将在全县范围内全面铺开。 六、在全县24个乡镇开展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调查问卷活动。下发了富平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问卷调查活动》一文,对全县的工作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七、我县拟决定在七、八月份召开全县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现场会,参会人员拟定为各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村两委会负责人和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等,为进一步开展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形成互相促进、互相支持的良好格局。 (富平县纪委 赵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