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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多举措推进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6-15 03:20
最近,蒲城县纪委监察局精心部署,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截止6月上旬,蒲城县已有177个村的农民有了自己的“严管家”。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按照省、市纪委要求,蒲城县研究制订了《关于在全县农村试行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意见》,成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指导协调小组,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有县纪委、县委办、县委组织部等部门,以加强对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督查考核,确保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稳步健康推进。二是明确任务,加强督查。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乡镇由党委书记“挂帅”、纪委书记主抓,各联席单位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县纪委常委牵头,各室主任具体负责,业务室分片包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各乡镇每周向县村民监督委员会指导协调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县纪委每周通报各乡镇进展情况。县纪委加大督查力度,定期不定期检查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建立情况、运作情况和监督实效,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三是积极探索,强化落实。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是一项创新,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经验可以借鉴,蒲城县要求各乡镇党委把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做到建一个,成一个。同时要求积极抓好对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培训,使成员尽快熟悉各项规定、要求、程序和方法,使监督工作经常化、规范化、科学化。四是统筹兼顾,全面推进。蒲城县要求把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与农村各项工作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组建的村达到工作场所、有机构牌子、有工作制度、有活动记录“四有”,各项制度、工作流程上墙公布,用制度规范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运行。截止6月上旬,蒲城县已有177个村通过选举产生了村民监督委员会。(李海鹏、陈俊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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