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创新机制体制,扎实开展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我县高度重视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在今年四月份以县委办、政府办名义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县农村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对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组织机构、运行机制等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并就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的待遇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执行标准。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任组长的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指导协调小组,全面负责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督查考核工作。
二、建章立制,规范运作。细化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使其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并按照“管理有组织、办公有场所、对外有牌子、工作有制度、运行有程序、监审有章子、活动有记载、监督有实效”的标准,要求各乡镇为辖区内所有村统一制作机构牌、办公室牌、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工作制度包括监委会职责、监督范围和内容、监督形式等。我县有24个乡镇,337个行政村,在去年确定的淡村镇、庄里镇、王寮镇、杜村镇4个试点乡镇开展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基础上,又在全县24个乡镇48个村建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其余的村将在年底前全面建立。
三、跟踪管理,发挥职能。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开展以来,县纪委要求各乡镇党委、纪委要定期开会研究安排部署各村监委会工作,积极支持监委会发挥监督职能,要求各乡镇定期举办专题培训班,用于提高监委会成员的监督能力和工作水平;要求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定期到村上协助、配合监委会开展工作,及时解决监委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保证监委会工作正常顺利开展。富平县决定在今年七、八月份召开全县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现场会,参会人员拟定为各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村两委会负责人和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等,为进一步开展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形成互相促进、互相支持的良好格局。
四、制度创新,初见成效。各村监委会能够积极发挥职能,及时向村两委会反馈村民意见、建议和要求,促进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为党委政府与群众沟通搭建了桥梁,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加快了新农村建设。如东上官乡东上官村监委会向村党支部反映意见和建议5条,被采纳4条,协助解决矛盾纠纷2起。(富平县纪委 刘建宁 赵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