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是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的现实需要,巩固教育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基础性作用的有力举措,是建立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的有益探索。
7月13日,大荔县对拟提拔12名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这是该县继省、市有关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的文件下发后,首次举行的考试。
这次考试,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李军政任主考,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刘敬德和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干教办主任李耀武任副主考。考试试题在市纪委试题库统一随即抽取,党内法规内容占70﹪,法律法规内容占30﹪。考试时间120分钟,选用开卷考试的方式,实行百分制,80分(含80分)以上为合格。对考试成绩合格者,按规定程序任用;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任用,半年内补考一次。
经过认真组考、阅卷,拟任的12名领导干部的廉政法规考试成绩均为合格,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也为全县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工作的进一步实践和探索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肖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