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平县举办了首次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5名拟提拔为科级领导的干部参加了开卷考试,标志着领导干部任前“考廉”制度在该县全面推行。
为确保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工作组织严密、公平公正、有序开展,县上成立了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出台了《富平县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富平县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监考人员库建立办法》和《富平县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意见》,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担任主考,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分别担任副主考,抽调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人劳局等单位科级领导干部分别参与考务监督、监考、阅卷及考务工作;县纪委牵头组织召开了考务工作会议,对考前培训、考场纪律、考试通知、考场安排、考务工作人员分工,以及试卷的印刷、密封、保管和运送等各项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制定了考试程序、监考规则、考场规则、考生纪律、阅卷规则、保密制度、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办法,建立了监考、阅卷、监督、巡视、工作人员等人力资源库,制作了“考廉”试场、工作人员等规范标识,建立健全了“考廉”工作档案资料。
本次考试试题从市纪委题库中随机提取,现场拆封,成绩于第一时间在公示范围内进行公布。内容上侧重考察领导干部对廉政法规应知应会的熟悉程度,实施中突出程序规范、纪律严明、公开公正,在考试结果上强化运用,记入所有考生的廉政档案。两个小时的考试中,考生专心答题,监考严肃认真,考场秩序井然。5名同志的成绩均达到了合格要求。考试结束后,考生们一致认为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工作,既是对党员干部学习掌握廉政法规情况的检查和考核,又是对党员干部加强廉政学习教育的提醒和督促,体现了对干部成长的关怀和爱护,纷纷表示在今后工作和生活中,要更加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筑牢反腐防线,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富平县纪委 史蒲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