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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廉”,领导干部任前的一道“硬杠杠”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8-05 07:10
 

在很多人以前的印象中,干部任用问题是属于组织部门管的事。而现在,除了经过组织部门的各项考察外,领导干部任前还必须越过一道“硬杠杠”,即通过纪检监察部门的廉政法规考试。如果考试不过,暂缓提拔使用。
     针对一些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法规知识缺乏、纪律观念淡漠、廉洁从政意识不强等问题,今年,省纪委会同省委组织部共同研究出台了一项重要制度——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并在全省市(区)县(市、区)管领导干部中组织实施。我省因此成为全国第一个在全省范围内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制度的省份。
     早在去年初,我省的商洛市、汉中市、杨凌示范区已经在干部任用过程中推行廉政法规考试,并取得了一些经验。这引起了省纪委负责人的高度重视。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充分讨论,省纪委结合我省实际,借鉴各地的成功经验,充分征求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意见,迅速制定下发了考试规定并在省纪委三次全会上公布,在全省市(区)和县(市、区)正式施行。
     按照省纪委的安排部署,制度下发后,各市市委、市纪委都高度重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的贯彻实施,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名义下发了法规考试实施办法,对考试对象、考试内容、考试程序、考试纪律和考试结果运用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安康、商洛、汉中、延安、渭南等市还制定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业务主管职责、工作人员职责、保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主考人员职责、监考人员职责、阅卷人员职责等配套制度和试题、监考、阅卷人员库等“三库”,制作了相关规范标识。渭南市还为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场所,确保任前廉政考试制度的严肃性和可靠性。
     据了解,在考试制度实施过程中,各市还结合自身的情况,对制度本身进行了丰富和拓展。比如,延安市《实施意见》中规定,廉政法规考试不仅要在任前进行,而且还要在任中进行。任中廉政法规考试按干部管理权限在届内分级分批培训,分步骤集中考试,对于考试不合格的予以通报。
     为方便干部学习,商洛、延安、榆林、安康、渭南等市组织专人建立了廉政法规试题库,并编印了《廉政法规知识学习读本》,一些市还在网上公布了读本内容,方便干部查阅。为了做好推行考试制度的宣传动员工作,渭南市还特意举办了一次全市党员干部廉政法规知识测试活动,各县(市、区)、市直部门、中省驻渭单位等近6万名党员干部参加了答卷。汉中市还对157名后备干部组织了廉政考试,扩大了影响。
     商洛市则将考试的范围进一步扩大,规定考试对象除了包括市、县区党委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外,还包括了市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和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拟提拔任用内设机构的领导干部,也包括了市、县企事业单位和县区部门及其下属的司、站、所、股长。尤其突出的是,他们还将村级“两委会”组成人员也纳入考试范围,要求县区纪委建立司、站、所、股长和村级“两委会”组成人员的“任前考廉”试题库。一系列的举措,实现了“考廉”在商洛市的的“全覆盖”。
     截至6月底,全省11个地市和省社会科学院、省国家安全厅的2087名新任命的领导干部参加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其中,有18人考试不合格(1人因公缺考),暂缓提拔任用。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任前“考廉”,使党员领导干部认识到,学与不学廉政法规是检验一个领导干部综合素质的重要标尺,增强了学习的自觉性。商洛、渭南等市一些单位和部门在抓好集体学习的同时,定期开展廉政法规知识学习问答、心得交流、演讲赛和知识考试,广大干部的学习热情空前高涨。
     商洛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普庆告诉记者,任前“考廉”制度的实施,把廉政教育由“软性”要求变为“刚性”约束,有力地促进了领导干部学习党纪政纪法规的主动性,增强了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促进了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同时也体现了党组织对干部的关心和爱护,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把好入口关的一项创新性举措。 (陕西日报 记者  薛向群  冯晓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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