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下午2点,合阳18名县委拟提拔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在县委党校四楼会议室,集中参加了由合阳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组织的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这是合阳首次对新任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合阳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刘志稳、组织部长崔希文及县委党校校长王进行巡视了考场。
今年以来,合阳县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全会精神,把推行“五项制度”作为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年”活动的抓手和突破口,以此引领和带动各级各部门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就是其中之一。按照省纪委要求,拟提拔为各级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都要进行廉政考试,考试主要内容为党内廉政法规和法律法规。考试形式可以分为闭卷和开卷,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建议党委暂缓任用,半年内补考一次,补考成绩合格的,予以任用;补考成绩不合格的,不予任用。
为了扎实做好这项工作,合阳县专门成立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和监督,对于考生的考试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强化结果运用。这次考试标志着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制度在合阳县正式全面施行。(合阳纪委 教育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