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反腐倡廉意识和法制观念,促进廉洁从政,12月5日,白水县组织2009年新提拔的25名县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法规考试。
这次考试采取开卷形式进行,由专人从市纪委领取密封试题,并在考场进行了拆封。考试结束后,当场对试题进行了密封,并采取集体阅卷、流水作业、专人统分、抽查复核的办法进行了评分。整个考试过程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的工作人员全程进行了参与,确保了监考、阅卷、评分环节的公正和公平。考试结果后,当天公布成绩,合格率100%。
参加考试的领导干部普遍认为,参加廉政法规考试是一次很好的学习提高,完善自身的机会,可以进一步增强对党政纪和行政法规的理解,督促和提醒自己正确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廉洁自律,为群众多做好事实事。 (白水纪委 孙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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