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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纪委“四注重”严把领导干部任前入口关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1-20 08:22

1月18日下午,大荔县委五楼会议室内一片寂静,只听见笔在纸面上划动的沙沙声,16名拟提拔为科级领导职务、4名拟转任科级领导职务和3名补考的拟提拔对象正凝神聚力埋头答卷,主考、副主考和监考人员不停地检查、巡视,考场秩序井然。

这是大荔县纪委牵头组织的第三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自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以来,大荔县共组织任前“考廉”3批61人(次),其中拟提拔54人(次),含非党干部1人,转任4人(次),因考试成绩不合格被暂缓任用3人。大荔县纪委注重加强四方面工作,从考廉对象、考试内容、考前培训、考试监督和结果运用等方面进一步深化、细化,严把干部任前入口关,使此项制度逐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注重考前宣传培训。充分发挥县委党校廉政理论教育基地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考前培训。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劳局、县委党校、县政府法制办等单位聘请资深干部授课2次48课时,下发培训教材200余本,对任前考廉对象集中培训,有效提高了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廉政法规的积极性,强化了廉洁从政意识。同时,利用同州清风网和各乡镇、部门门户网站集中公布党员领导干部的30个必考法律法规和非党领导干部考试的11个法律法规,扩大宣传面,增强影响力,更加有利于广大党员干部随时学习。
二是注重制度探索创新。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大荔县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实施细则》;建立健全了《大荔县任前廉政法规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主考、监考人员、阅卷人员职责》、《阅卷评分工作办法》等4大类12项制度;建立了《2010年大荔县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监考人员库、阅卷人员库》。同时,酝酿探索“大荔县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群众监督办法”,进一步从组织领导和制度深化上予以贯彻落实。
三是注重考试结果运用。在严格履行考试各项程序的基础上,考试结束后,专题向市任前廉政法规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作为上级决策的参考;将参考人员成绩书面上报县委,作为组织任用干部的参考;书面通知本人,并在公示期内进行公示,确保了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目前,有3名拟提拔对象因重视不够、学习积累廉政法规知识较少,考试成绩不合格,我们向县委提出了暂缓对其任用的建议。
四是注重深入调查研究。在每次考试结束后,县纪委宣教室组织人员对考试对象进行回访,填写《大荔县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调查问卷》,并对意见建议栏归类汇总,结合实际撰写调查报告(调研报告),作为领导决策的参考。(同州清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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