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廉政灶’上吃,来一碗烩菜就行了……”这是富平县纪委在乡镇检查工作时对一位乡镇党委书记说的话。近日,富平县纪委在对全县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集中检查中,充分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带头坚持吃“廉政灶”。
今年省纪委推行新“五项制度”以来,富平县纪委及早动手,狠抓落实。特别在推行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中,及时成立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了相关科室和人员的责任,要求全县各乡镇已建立乡镇“廉政灶”的要继续完善制度,在抓落实上下功夫,未建立的要尽快建立。截止目前,全县已有20个乡镇建立公务接待“廉政灶”,占全县乡镇总数的80%。这20个乡镇在“廉政灶”操作间、就餐室、冰箱、消毒等设施设备上投资累计约120余万元,炊事员工资由各乡镇定额预算。
目前,我县纪委在全面推行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的同时,并将“廉政灶”建设情况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能够得到很好地贯彻落实。实践证明,“廉政灶”制度的建立既有效遏制了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的问题,又有效解决了乡镇接待任务多、负担重的问题。一是降低了公务接待费用。“廉政灶”的建立,有效纠正了公款吃喝的歪风,降低了乡镇公务接待费用。据不完全统计,乡镇机关“廉政灶”建立后全县乡镇机关公务接待费同比下降40%,运行以来共接待领导干部60余次300多人,节约开支近万元。二是有效遏制了腐败的滋生。“廉政灶”的建立,不仅实现了乡镇在营业性餐馆的“零接待”,而且从制度上规范了接待标准,堵塞了滋生腐败的漏洞。三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廉政灶”建立后,既消除了在营业性餐馆接待的不良社会影响,提高了党委、政府的公信度,又拉近了领导与同志的感情。庄里镇干部党春阳说:“我在乡镇工作了20多年,过去从来没有和县上领导在一块吃饭的机会,现在上级领导来检查,时常和我们一起在机关灶上吃饭,既可以探讨工作,又可以交流思想。” (富平县纪委 刘建宁 赵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