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阳县在推行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建设中,围绕健全完善制度、科学规范管理、健康合理运作及强化监督检查四个方面,不断引导其步入规范化轨道,收到良好效果。
健全完善制度。各乡镇分别建立健全与公务接待相适应的卫生管理、接待登记、食品采购及验证、被接待人员缴纳餐费、接待费用审核报销、食谱公开和定期核算公开等相关配套制度,同时还结合运行情况及时对相关制度加以修改完善,使制度更加富于活力,更加富有成效。
科学规范管理。县纪委明确提出“廉政灶”制度运行“四不准”要求,即不准以“廉政灶”为名,搞豪华灶舍;不准超标准接待,奢侈浪费;不准个人承包,谋取私利;不准挪用公物,占为已有。要求各乡镇由一名分管领导主抓“廉政灶”建设,机关干部代表轮流管理,每笔接待费用须经办人和批准人签字后方可报销,逐月公开接待情况,随时接受干部和群众的监督。
健康合理运作。要求各乡镇在推行“廉政灶”制度过程中,本着开源节流的原则,因陋就简,简便易行,已建立乡镇机关食堂的,在原机关食堂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建立“廉政灶”,不得以建立“廉政灶”为名,另起炉灶,造成新的浪费。
强化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察局会同组织、财政、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通过明察暗访和定期检查,对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落实,及时纠正和查处违规接待、报销不合理接待开支和接待费用超支等违纪违规现象,并严肃追究工作不落实的典型人和事。
“廉政灶”制度推行半年来,全县各乡镇“廉政灶”先后共接待用餐300余次2499人,节约经费达15.8万元,降低了乡镇公务接待费用,遏制了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合阳县纪委 李俊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