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改进干部作风、规范公务接待,白水县全面推行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要求县内各级领导干部下乡一律在乡镇机关灶或农户就餐。
近日,该县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推行乡镇“廉政灶”制度的安排意见》,出台了五条规定:一是上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乡镇进行指导检查、调查研究等公务活动需要就餐的,一律在乡镇“廉政灶”就餐,严禁在营业性餐馆进行公务接待。二是乡镇公务接待统一安排就餐,坚决禁止党政机关干部在乡镇公务活动中接受超标准接待;坚决禁止在乡镇“廉政灶”免费用餐,加重乡镇负担;严禁专门为公务接待宰杀家畜。三是乡镇公务接待一律不上香烟,严禁饮酒。四是乡镇公务接待要严格控制陪餐人数。除特殊情况外,与前来进行调研、检查、考察等工作无关人员,不参与陪同就餐。五是乡镇公务接待要严格执行各项接待标准,单人单餐控制在20元以内,就餐人员一律要按规定交纳餐费。 (白水纪委 孙利 郭晓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