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大荔县纪委注重制度创新,努力发挥制度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根本性作用,按照“抓巩固、抓深化、抓提升、抓实效”的总体要求,继续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五项制度”,不断加大各项制度的落实效果。
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印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村民监督委员会质量效果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坚持把有效发挥监督职能作为工作的重点,切实强化对重大事项、热点问题的监督,不断提高监督的实效。具体工作中,通过抓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抓组建,不断消除村务监督的盲区;抓培训,不断提高监督水平;抓规范,不断加强监委会的建设和管理;抓督查,不断提升村务监督的实效。制定了“一类村争先创优、二类村升级晋档、三类村规范达标”的总体目标。在继续坚持监委会主任列席乡镇召开的支书、村主任会议制度、监委会成员参加村两委会制度、村级财务审核实行“三审两签一盖章”制度的同时,创新设立了五项制度,全面提升监督效果。一是月例会制度。由乡镇纪委每月组织召开监委会主任会议,汇报上月工作进展情况,安排下月重点工作;二是季巡查制度。由乡镇纪委组织监委会主任每季度到各村巡查,检查监委会工作开展情况,相互学习,相互促进;三是村民小组监督员制度。在每个村民小组选聘一名村务监督员,将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四是工作奖惩制度。年终县委对乡镇进行考核奖惩,乡镇对各村进行考核奖惩;五是村民监督委员会指导员制度。选派业务能力强的包村干部深入村组协调指导监委会开展工作。一年来,监委会共监督涉农建设项目8大类120项,涉及资金1.7亿元,收集群众意见建议3460条,提出质询意见835条,化解群众矛盾纠纷920起。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围绕县委县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切的重点、热点、焦点问题述廉,提高了述廉工作的针对性、参与面和透明度,并把述廉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组织2个乡镇、3个部门和6个二级单位的11名党政“一把手”进行述廉,不断增强党政主要领导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达到了以述促廉,以述促勤的目的。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与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相结合,对于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对主要领导实施问责,不断增强责任制报告的实效。
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在继续抓好乡镇接访工作的同时,把接访范围扩大到县级部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印发了《关于在县级部门开展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工作的意见》,统一设置接访公示牌,确定专人负责,落实了部门领导干部的信访责任,全县500余名领导干部共接待群众来访180余人(次),处理各类信访问题168件,有效解决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问题,受到省、市纪委的充分肯定。
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通过加强党政纪法规培训,认真组织考试,严格结果运用等措施,不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学廉、守廉的自觉性,巩固教育在惩防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今年共有3批23人参加考试,达到了以考督学,以学促廉的效果。(荔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