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荔县纪委指导第四办案协作区查办了某镇原民政干事违规办理低保、领取低保金一案。这是该县纪委对乡镇办案协作区进行全程业务指导的又一例典型案件。
2010年以来,大荔县纪委扎实推行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将全县18个镇分为4个办案协作区,并成立了乡镇办案协作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纪委主管案件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县纪委常委任副组长。每个办案协作区设立一个案件检查工作指导组,由一名县纪委常委任组长。规定各协作区在办案过程中,要及时向县纪委汇报办案动态。县纪委根据案件情况,指定分管领导及科室进行全程业务指导。
截止今年3月底,全县协作区已协作办案17件(次),召开工作分片会、汇报会10次,使一批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典型腐败案件得到及时查处,有力促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王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