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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廉政文化优秀作品征集推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8-19 15:12
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市直各部门纪检组(纪委)、监察室,渭南市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纪工委:

  为加大廉政文化优秀作品的传播力度,建立廉政文化精品库,中央纪委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廉政文化优秀作品征集推选活动。根据省纪委的通知要求,现将在全市开展廉政文化优秀作品征集推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主要征集七类表现反腐倡廉主题的作品,包括①戏剧;②电影;③电视剧(含动漫、微电影、微视频);④图书;⑤公益广告;⑥歌曲;⑦曲艺作品(含小品)。

  作品以现代题材为主,紧紧围绕宣传廉政(洁)文化、弘扬优良作风、讴歌勤廉楷模、传承优秀历史文化中蕴含的廉政资源等,释放正能量、弘扬主旋律。

  作品须主题鲜明、内容深刻、富有新意、影响广泛,具有陕西特色,群众喜闻乐见。

  二、活动安排

  此次征集推选活动,分为征集、报送两个阶段:

  2013年8月至10月为作品征集阶段,由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市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会同有关单位,广泛征集符合条件的廉政文化作品,并按要求填写《廉政文化作品报送一览表》(见附件1),10月20日前将征集作品统一报送至市纪委宣教研究室室。

  2013年11月至12月为作品报送阶段,市纪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遴选审定,按要求分类报送省纪委。

  三、报送作品要求

  1.创作时间:征集作品应为2005年以来创作并已演出、公映、播出、出版的廉政文化作品。

  2.作品要求:电影、电视剧须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电视剧播出许可证》,公映、播出后有较高上座率和收视率;动漫、微电影、微视频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查,且在电视台等公共媒体公开播出;图书须为正式出版物。在手持阅读器或互联网公开发表的电子书,发表或编辑单位须具备行政许可的主体资格。所有报送作品均须签署授权确认书(见附件2)。

  3.报送数量:按照广泛征集、优中选优的原则,每个县(市、区)、每个部门报送的每类作品不超过5件,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文联、市社科联等单位报送数量可适当放宽。报送作品均为1式4份。

  4.报送格式:除图书类作品须上报纸质版、电子版(DVD)光盘两个版本外,其余作品均以(DVD)光盘报送。光盘上需要注明报送单位、作品类别及作品名称。

  四、有关事项

  1.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把符合征集条件、代表最高水平、体现渭南特色的优秀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推选上来,力争使我市更多更好的作品入选全国廉政文化精品库。

  2.报送单位要对征集的作品进行认真筛选,从类型、题材、内容、权属等方面严格审查把关,凡与反腐倡廉主题无关、内容涉及抄袭、权属存在争议的一律不得报送。要与报送作品的著作权人进行充分沟通,在自愿基础上签订《授权确认书》,报送作品涉及的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表演权等问题由报送单位负责。

  3.入选全国廉政文化精品库的作品,中、省纪委将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与“秦风网”发布,并给予一定奖励。同时,市纪委也将在门户网站“西岳清风网”发布,并对入选作品和组织得力的单位,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

  联系人:权苗君         联系电话:8198865

  附件:1.廉政文化优秀作品报送一览表

           2.授权确认书

  中共渭南市纪委办公室

                                                             2013年8月15日

 

附件1:廉政文化优秀作品报送一览表

附件2:授权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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